采购中心关于对梧州市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能项目(GXWZZC2015-G1-045-ZC)中标结果质疑的答复
采购中心关于对梧州市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能项目(GXWZZC2015-G1-045-ZC)中标结果质疑的答复
广西阳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送达的关于对梧州市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能项目(GXWZZC2015-G1-045-ZC)中标结果的质疑书,经研究,现就你单位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质疑人陈述的事实、依据和要求:经我公司查询中国能效标识网和3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现嘉兴西塞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宁四季豪门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型号在中国能效标识网和3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描述的型号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二、质疑答复:
1、经查证,嘉兴西塞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所投的产品型号是Q-B-J-1-230/3.66/0.05(XSL-¢58/1.8×30),浙江省太阳能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的产品型号也是Q-B-J-1-230/3.66/0.05(XSL-¢58/1.8×30),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3C认证的产品型号是XSL-¢58/1.8×30,评标委员会认为上述产品型号虽然描述不一致,但实际为同一产品型号,不存在不一致。
2、经查证,海宁四季豪门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所投的产品型号是Q-B-J-1-238/3.76/0.05,浙江省太阳能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3C认证产品型号也是一致的。由于浙江省太阳能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经浙江省太阳能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证明证实该能效备案资料已经递交国家能效管理中心审核,还没有上网,但检测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质疑人的质疑事项没有事实依据,驳回质疑。
如你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梧州市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本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梧州市冬湖路1号
2015年12月21日
标签: 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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