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云南省耿马县浙耿浪坝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核实报告》2023年评审结果的公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云南省耿马县浙耿浪坝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核实报告》2023年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要求,《云南省耿马县浙耿浪坝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核实报告》于2023年6月通过专家组评审,现将报告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矿区概况
矿区位于耿马县勐撒镇班必村民委员会境内,矿区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东经99°34′00.609″-99°34′25.608″,北纬23°40′38.183″-23°41′13.186″。
二、报告的用途
因耿马浙耿浪坝石场和耿马县勐撒镇班必浪坝石场整合重组成耿马浙耿浪坝石场一个矿山,现需对该矿业权资源量进行核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云南省耿马县浙耿浪坝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核实报告》编制工作。
三、报告评审情况
(一)主要评审意见
1.报告资料较齐全,申报的文件依据、承诺书、附件、附表、参考件等符合相关要求。报告编制总体质量良好。
2.核实报告采用2010年7月云南省核工业209地质大队地质调查所提交的《云南省耿马县勐撒镇班必浪坝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2012年1月云南环复地质矿业有限公司提交的《云南省耿马县勐撒镇班必浪坝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为基础,该报告已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备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本次工作基本查明矿区地层、构造特征及其与成矿关系;基本查明矿层的形态、产状、规模、空间分布及厚度变化情况;通过收集中铁十五局集团相关试验室出具的矿山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路面用)及供料批次对账单,说明矿山矿石质量稳定,能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4.矿区位于区域地下水的补给区,地下水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地下水埋藏较深,矿层位于最低侵蚀基准面之上,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其富水性一定程度上受大气降水的影响,矿区水文地质条件是以大气降水为主的简单类型;矿体赋存于二叠系下统大名山组(P1dm)灰岩、白云质灰岩中,矿区现状边坡稳定性较好,地形有利自然排水,地质构造简单,近地表风化程度较高,在风化、雨水冲刷、土质浸水软化等作用下,稳定性较差,易产生崩塌、滑移,中下部岩体风化程度中等,属于层状坚硬岩组,岩石强度高,稳定性较好,但在爆破振动或强降雨作用下可能会出现局部掉块、崩塌、滑坡现象,弃渣及剥离表土易产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因此,矿山开采时产生的垮塌、崩塌是矿区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矿区所处区域属次不稳定区,抗震设防烈度为Ⅷ度;矿区内无大的污染源存在,矿山废石弃土及水体中有害组分少、含量低,不易分解和迁移,对水土资源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影响较小,危害轻微;矿山开采、堆料场地、办公生活区对地质环境造成一定程度危害,对矿区地质环境影响较大,环境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综上所述,矿区开采技术条件划分为以工程地质条件和环境地质条件为主的中等类型(Ⅱ—4)。结论基本合理恰当。
5.本次地形修测及坐标转换由具有乙级测绘资质(乙测资字********)的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公司完成。整合矿山最近提交的两个核实报告均未对矿山开展实地测量工作,采用1:5000地形图缩放而来,精度较差。本次核实对地形图重新进行了测量,本次地形图测量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进行,控制测量采用四等控制点(G17)以及四等控制点(G25),地形测量采用无人机和GPS-RTK(CORS网模式)联合作业模式进行。测量精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6.按照《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硅质原料类》(DZ/T 0207-2020)要求,确定勘查类型为Ⅰ类型,其控制的勘查工程网度为300~400m,结合矿山开采形成的采空区和编录的3个剥土工程,该矿山实际控制的勘查工程间距为100~300m,各类别资源量工程间距恰当。报告采用《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0341-2020)附录E.3沥青混合料用石料质量要求估算资源量,估算方法选择合理。资源量估算范围严格控制在合并登记范围内,其他参数取值合理有据,块段划分合理,资源量类型确定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估算结果准确可靠。将本次核实估算资源量与最近报告估算资源量作了对比,对区内资源储量的增减情况进行了分析,说明了出现差值原因。
7.采用静态法对矿山技术经济进行了概略评价。按生产规模10万t/年计算,保有资源量服务年限约为25.6年,生产规模偏小,矿山预期开采是经济的结论可信。
8.报告包括正文1本、附表1册、附件1册,附图11幅,资料齐全配套,能反映本次核实工作的成果。
(二)评审结果
该报告所采用的工作手段和方法符合该区实际,质量符合相关规定,满足本阶段工作要求,对报告及其提交的资源量予以评审通过。估算基准日2023年1月31日,评审通过的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量与申报量一致,具体如下表。
截止2023年1月31日,在耿马县浙耿浪坝石场范围内累计查明探明+控制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石资源量225.56 万m3(563.90万t),其中探明(采损消耗)资源量92.25万m3(230.63万t),保有控制的矿石资源量133.31万m3(333.27万t)。
评审通过的资源量汇总表
矿体编号 | 块段 号 | 资源量类型 | 面积(m2) | 两剖面距离(m) | 矿石体重(t/m3) | 资源量 | 备注 | |||
S1 | S2 | 万m3 | 万t | |||||||
V1 | 保1 | KZ | 4346 | 128 | 2.50 | 18.54 | 46.35 | |||
保2 | 4346 | 214 | 126 | 2.50 | 23.20 | 58.00 | ||||
保3 | 214 | 2809 | 72 | 2.50 | 9.12 | 22.80 | ||||
保4 | 2809 | 2247 | 66 | 2.50 | 16.68 | 41.70 | ||||
保5 | 2247 | 3456 | 56 | 2.50 | 15.97 | 39.92 | ||||
保6 | 3456 | 1499 | 16 | 2.50 | 3.86 | 9.64 | ||||
保7 | 1499 | 2973 | 59 | 2.50 | 12.95 | 32.38 | ||||
保8 | 2973 | 3409 | 68 | 2.50 | 21.70 | 54.25 | ||||
保9 | 3409 | 86 | 66 | 2.50 | 11.08 | 27.70 | ||||
保10 | 86 | 72 | 2.50 | 0.21 | 0.53 | |||||
小计 | 133.31 | 333.27 | ||||||||
采1 | TM | 434 | 67 | 2.50 | 0.97 | 2.43 | ||||
采2 | 434 | 35 | 2.50 | 0.51 | 1.27 | |||||
采3 | 2889 | 66 | 2.50 | 6.36 | 15.90 | |||||
采4 | 2889 | 5719 | 56 | 2.50 | 23.66 | 59.15 | ||||
采5 | 5719 | 5593 | 16 | 2.50 | 9.05 | 22.63 | ||||
采6 | 5593 | 5195 | 59 | 2.50 | 31.82 | 79.55 | ||||
采7 | 5195 | 788 | 68 | 2.50 | 18.15 | 45.38 | ||||
采8 | 788 | 66 | 2.50 | 1.73 | 4.32 | |||||
小计 | 92.25 | 230.63 | ||||||||
合计 | TM | 92.25 | 230.63 | |||||||
KZ | 133.31 | 333.27 | ||||||||
KZ+TM | 225.56 | 563.90 |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原耿马县勐撒镇班必浪坝石场石灰岩开采矿种为制灰用石灰岩,但矿山开采的矿石都是用作建筑石料用,整合后矿山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二)未收集到原耿马县勐撒镇班必浪坝石场石灰岩评审意见及备案证明。
(三)未收集到《云南省耿马县勐撒镇班必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图纸,在重叠最近一次报告资源量分割时采用面积对资源量进行分摊。
(四)原2010年提交的《云南省耿马县勐撒镇班必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2010年7月,在采矿权范围内保有的石灰石矿资源量为:333类497万t,原报告无工程控制、无采空区揭露,本次核实通过采空区揭露和剥土工程控制,该矿山实际控制的勘查工程间距达100~300m,故将矿区资源量类型确定为控制的类型。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3年8月14日至8月25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罗仔国 联系电话:0883-*******
附件:《云南省耿马县浙耿浪坝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核实报告》(2023年)审 查专家组名单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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