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高桥治超站站所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海曙高桥治超站站所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海曙高桥治超站站所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JS-2023-082
二、项目名称:海曙高桥治超站站所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宁波市鄞州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12号1幢3号-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海曙高桥治超站站所管理服务项目 | 海曙高桥治超站站所管理服务项目 | 海曙高桥治超站站所的管理服务,包括保洁、食堂、绿化、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 满足业主要求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 满足业主要求 |
自行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良杰、姜金钱、郑晓波、仇宝成、顾锡波
七、开标情况
/
八、资格审查情况
均通过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均通过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宁波市鄞州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以中标价作为招标代理费收费基数,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352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董老师
质疑联系人:0574-********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机场大道5477号国大广场9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浙江金穗宁波分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357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标签: 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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