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室外场地修缮工程结果公告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室外场地修缮工程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室外场地修缮工程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9-26 至 2023-09-27
撰写单位: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耘晗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室外场地修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室外场地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室外场地修缮工程

供应商名称:丹东思构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振兴区丹东市振兴区四纬路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615,378.9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室外场地修缮工程

工程类

名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室外场地修缮工程(B********其他建筑工程)

施工范围:室外场地修缮面积约1700平米,重新挖掘并铺设沥青路面和水泥砂石稳定基层,总厚度约90厘米,沥青混凝土的面层技术指标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2.沥青面层与水泥稳定砂砾基层之间的透层沥青的技术标准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3.重新铺设地下排污管道,并疏通与市政管网的连接,增设雨水井,砌筑地下车库反水坡、截水沟等;4.增设自行车车棚、翻修人行步道、更换楼间通道铁门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8 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姜轶林

执业证书信息: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编号:辽221*****577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斐、尹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室外场地修缮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捌仟元整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联系方式: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耘晗           

电 话:0415-*******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室外场地修缮工程.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室外场地修缮工程

供应商名称:丹东思构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承诺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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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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