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中标结果

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中标结果

湖北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6 15:15|发布单位: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团风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TFBDC*******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3-*****

三、项目名称

湖北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30号

中标(成交)金额:60(万元)

服务类

名称:湖北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总论,保护区及周边基本情况,保护区保护管理现状及评价,规划总体要求,规划主要内容,重点工程与项目,管理机构与能力建设,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保障措施,规划附图及附表。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9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晓军,黄宏杰,孙汉文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9-25

2、评审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0.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Word格式)传至邮箱:hbbdzbzj@163.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本级

地 址:团风县贾庙乡贾庙街

联系方式:136*****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团风镇江北公路与团方大道交汇处东方丽都小区商铺2-23

联系方式:139*****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静

电 话:139*****972

标签: 自然保护区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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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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