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公司关于承揽2023年无线数字化管理平台软件开发业务分包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创立公司关于承揽2023年无线数字化管理平台软件开发业务分包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中选人 | 含税合计金额(元)(税率6%) | 中选人数量 |
1 | 创立公司关于承揽2023年无线数字化管理平台(软件开发)业务分包采购项目 | 四川信用通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40,000.00 | 1 |
公示期: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7日,共11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91*****675
邮箱地址:gylscfzb@163.com
比选人:中通服创立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2023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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