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黄县人民法院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HNSFCS--2023-25)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9月2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内黄县人民法院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郑州四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1.8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郑州四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郑州四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郑州四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三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SFCS-2023-25
2采购项目名称:内黄县人民法院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3年9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
HSCS-2023-25人民法院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郑州四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郑州市
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261081800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冯利华郭虎存江景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
收费金额:壹万肆仟贰佰捌拾元整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
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内黄县人民法院
地址:内黄县朝阳路西段路南
联系人:陈奇
联系方式:13783877759
名称: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11楼1110房间
联系人:王晓娟
工
联系方式:15518834911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200852156
招标人:内黄县人民法院
地址:内黄县朝阳路西段路南
联系人:陈奇
电话:137838777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王晓娟
免
话:
1551883491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年
006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