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委宣传部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屯溪区委宣传部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和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审计委员会审定的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屯溪区审计局对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宣传部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6月9日完成审计,并反馈了审计情况。屯溪区委宣传部积极开展问题整改,按照《安徽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区审计局于2023年3月15日起,对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宣传部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3年6月9日出具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审计共发现问题26个,已完成整改21个,其中审计期间整改5个,共提出审计建议5条。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预算不科学、不精准的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做好预算前期准备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完善项目库设置,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
整改情况:区委宣传部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关于做好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及2022-2024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屯财预〔2021〕25号),严格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硬化预算约束。
2.关于无预算支出培训费的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合理编制预算,避免无预算支出。
整改情况:区委宣传部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关于做好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及2022-2024年部门终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3.关于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预算资金。
整改情况:区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和财务经办人员进行约谈,要求认真领会财务有关规定精神,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4.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政府购买服务款项的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增强合同的主动性管理,强化合同履约意识,防控履约风险。
整改情况:区委宣传部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今后的合同约定中严格执行合同程序。
5.关于党建工作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及党建活动开展有关规定》,按照规定及时上会研究党建经费开支。
整改情况:区委宣传部于8月10日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关于印发<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及党建活动开展有关规定>的通知》(屯直工字〔2019〕16号)文件精神。
6.关于公积金补缴不合规的问题(该问题整改中)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规范公积金代收代缴程序,进一步核实职工缴存公积金基数的准确性,少为职工补缴部分,待下一次补缴时一并补齐。
整改情况:区委宣传部将少缴部分纳入2022年补缴公积金金额,目前正在向区财政局申请补缴补助公积金缺口,待资金到位,进行补缴。
下一步举措:进一步规范公积金代收代缴程序,进一步核实职工缴存公积金基数的准确性。
7.关于部分公务接待支出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造成全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不准确的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按照实际发生的事项如实进行账务处理,严禁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的行为。
整改情况:区委宣传部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
8.关于同一批次来宾重复接待的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事前审批管理,压实公务接待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制度完善和内部监督。
整改情况:1.区委宣传部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屯溪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屯办〔2015〕7号);2.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流程,研究制定《屯溪区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程序的通知》。
9.关于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的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事前审批管理,压实公务接待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制度完善和内部监督。
整改情况:1.区委宣传部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屯溪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屯办〔2015〕7号);2.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流程,研究制定《屯溪区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程序的通知》。
10.关于公务接待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事前审批管理,压实公务接待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制度完善和内部监督。
整改情况:1.区委宣传部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中共屯溪区委办公室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屯办明电〔2019〕5号);2.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流程,研究制定《屯溪区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程序的通知》。
11.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1.区委宣传部已制定完善《区委宣传部合同管理办法》;2.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关于公务卡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严格执行公务卡相关制度,提高公务卡使用率,除按规定实行转账外,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整改情况:1.边审计边整改,严格执行公务卡相关制度,目前,已完成部分人员公务卡办理,后续将完成剩余人员公务卡办理,并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2.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流程,研究制定《屯溪区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程序的通知》。
13.关于支付款项未取得相关发票的问题(该问题整改中)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加大对会计资料的审核力度,确保所有会计核算均依据真实、完整、合理的原始凭证入账。
整改情况:1.区委宣传部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待自来水公司报送最终决算后,进行决算审计,以最终审计金额为准(多退少补)。
下一步举措:1.会同代建单位,督促自来水公司报送项目自来水工程决算,根据最终审计情况补充完善相应凭证。2.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加大对会计资料的审核力度,确保所有会计核算均依据真实、完整、合法的原始凭证入账。
14.关于代开发票不合规的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加大对会计资料的审核力度,确保所有会计核算均依据真实、完整、合理的原始凭证入账。
整改情况:区委宣传部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5.关于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责任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在支付相关款项时应履行扣缴义务人责任,为纳税人依法纳税。
整改情况:1.区委宣传部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对未代扣个人所得税部分进行了补缴代扣。
16.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该问题整改中)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按规定清理往来款项,加强暂付款项及暂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及时核对清理。
整改情况:区委宣传部对2019年以前挂账情况,进行了查阅原始凭证,确认核实为历史遗留问题。通过部务会研究,进行核销清理。现已将《关于请求核销往来款情况说明》报至区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后续及时将往来款项清理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举措:将按规定每年年底及时与会计进行往来款核对清理,加强暂付款项及暂存款项的管理。
17.关于政府采购无预算支出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要按规定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区委宣传部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编实编足编细”的原则,积极对接并充分了解本单位各股室的采购需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切实遵循无预算不采购,在预算内进行采购物资。
18.关于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的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对已交付使用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会计已对交付使用的资产,先按暂估价计入固定资产,待竣工决算后再行调整。
19.关于监理文件前后记录不一致问题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会同代建单位进一步强化监理行为管理和监督,督促监理单位按项目施工实际进度和施工内容完善施工日志等。
整改情况:监理单位已按实际调整监理记录。
20.关于建设项目未及时开展竣工价款结算的问题(该问题整改中)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对已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算审核,并按合同要求支付款项,防止资金闲置。
整改情况:本项目已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已按要求完成结算,并出具了《项目结算书》。目前区委宣传部正会同代建、监理单位完成本项目变更情况进行审核,按《屯溪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办理联合审查程序,待完成联合审查程序后,进行决算审计。
下一步举措:待区联审办对变更情况审核完成后,进行竣工决算审计;与区财政局提前沟通,根据最终决算审计报告按时完成工程款支付工作。
21.关于建设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该问题整改中)
审计指出:区委宣传部应强化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提高竣工决算完成率。
整改情况: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已完成,即将进入决算审计工作,待决算审计完成后,区委宣传部将及时完善竣工财务决算。
下一步举措:1.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及时完善相关项目资料;2.积极沟通协调区联审办完善项目变更程序;3.及时选择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单位,按时完成决算审计;4.同步确定竣工财务决算单位,根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决算审计工程款支付情况,及时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宣传部
2023年9月26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