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猴山水库工程环境监理预中标结果
绥中猴山水库工程环境监理预中标结果
招标工作报告备案
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环境监理 已经水利部(水总【2015】261号)批准建设,招标审查已在辽宁省发改委通过,受业主委托,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招标全过程代理。本次招标工作自 2015 年 11 月 2 日发布公告起,至 2015 年 12 月 3 日招标结束止。现将本次招标工作报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猴山水库任务是以向东戴河新区供水为主,兼顾灌溉的大型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枢纽建筑物由挡水坝段溢流坝段、引水坝段挡水副坝、输水隧洞以及环境和灌溉供水管组成。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拦河坝、副坝为2级建筑物;坝后供水管、输水隧洞以及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
1 招标范围:
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影响范围内的环境监理
2 建设地点:绥中县范家乡赵家甸村
3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招标情况
1 发布公告时间:2015年11月2日
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6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
3 评标专家:2015年12月3日在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6名、招标人1名。
三、资格预审情况
投标单位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与开标情况
1 投标情况: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环建环保科技(大连)有限公司、辽宁碧海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辽宁瑞丰环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共五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2 开标情况:上述投标人均于2015年12月3日上午9: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午9:00时整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五、评标情况
评标小组由7人组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分别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推荐三名投标人候选。
六、公示及定标情况
中标人为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已于2015年12月4日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公示期内无疑义。
绥中县猴山水库建设管理处
2015 年12月22日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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