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果场路水雾喷洒系统维护管养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果场路水雾喷洒系统维护管养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果场路水雾喷洒系统维护管养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示 | |
单位名称: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环水生态) 填报日期:2023 年9月27 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新湖街道果场路水雾喷洒系统维护管养服务采购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3家公司入选,分别是深圳市昊信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特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卫骏科技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深圳市昊信誉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55,000.00元,深圳市中特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报价******.00元,深圳市卫骏科技有限公司 157506.00元。按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深圳市昊信誉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昊信誉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155,000.0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 ******** 公告日期: 2023 年9月27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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