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关于南京分行员工行服制作的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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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关于南京分行员工行服制作的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委托,对微商银
行关于南京分行员工行服制作的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南京分行员工行服制作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2023-35-584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9月27日
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宝鸟服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佰零捌万伍仟伍佰捌拾元整小写:*******.00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佰壹拾壹万叁仟柒佰元整小写:*******.00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虎豹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佰叁拾万贰仟肆佰元整小写:*******.00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微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23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方蕾
联系电话:0551-********/152*****136
公示期: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
1:00-5: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04楼411室
******
联系电话:0551-622*****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本公
示同时在徽商银行官网及招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
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

方房
招标代理机构三安徽
有限公司
******月27日
3******

标签: 南京分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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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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