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厦建筑有限公司2023年度二期材料采购分包3:大宗材料钢材采购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
小厦建筑有限公司2023年度二期材料采购分包3:大宗材料钢材采购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2023年度二期)材料采购分包3:大宗材料(钢材)采购(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2023年度二期)材料采购分包3:大宗材料(钢材)采购(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 |||||
项目编码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鹏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钢材网价浮动比例值(%) | 固定运费 (元/吨) | 工期 | 质量 | |||
第一名 | 重庆市冈平贸易有限公司 | 4 | 190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1、重庆誉谦实业有限公司未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评审不合格 2、重庆博祥御峰商贸有限公司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重庆鹏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8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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