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关于舟山市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通知》(浙民儿〔2023〕121号)和《浙江省残联等六部门单位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残联发〔2021〕16号)等精神,经市民政局初审、市残联组织专家组评估,舟山市儿童福利院肢体康复(含脑瘫)服务项目符合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残联康复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残疾人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28日起到2023年10月13日止,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联系部门:市残联康复部;联系人:尚美华;举报受理电话:*******,*******。
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9月28日
标签: 残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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