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北小学含金马校区送餐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城北小学含金马校区送餐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城北小学(含金马校区)送餐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L-2023-099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城北小学(含金马校区)送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皋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三里桥街道解放北路西商食品工业园4#6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4元/餐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六安市城北小学(含金马校区)送餐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商负责提供就餐服务所需经营场地、设备、餐具等,供应商负责开展本校送餐服务工作,主要包括菜品采购、烹饪、送餐等。 服务要求: 1.供应商食品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卫健部门关于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2.每日供餐数量根据校方所提供的数据,结合小学生需求意向调查情况,为学校有需求的学生提供中餐服务。 3.供餐标准:2荤菜、2素菜、1份米饭。做到“饭菜温度热、米饭软、菜酥、口味清淡”,菜谱一周不重样;菜烧好后在1小时内送到指定地点,确保食用前膳食的中心温度不低于60度。供应商报价时须充分考虑用工、食材、运输等成本,参照市场行情进行报价,不得恶意低价。 4.厨房设备、餐具、保温桶由供应商提供(所有送餐器具要求全新);就餐时间:合同另行约定。 5.投标供应商配备的送餐人员须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培训,取得健康证。 6.送餐期间,服务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穿鞋,保持个人卫生清洁,配戴卫生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上岗。不得擅自使用提供给用餐人的物品。 7.投标供应商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配送的食物因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事件,供应商应承担担一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送餐人员发生人身意外:在送餐期内,由供应商自行全权负责,及时为送餐人员投保意外险等,所有涉及的税费交纳均由供应商负责落实。 9.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学校提供场地供投标供应商存放食品留样保鲜柜,保鲜柜实行双人双锁,发包人和投标供应商各执不同钥匙。每次食品留样由学校随机从套餐中选取一份,将每样饭菜等不少于125克存放于食品留样保鲜柜,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服务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关于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光勇、王华军、王国智、孙方昉、周永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城北小学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淠河路30号,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城北小学
地址:六安市淠河路30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建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5楼2509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 工
电 话: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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