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网技术改造与分区交通调流方案与标线恢复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沈阳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网技术改造与分区交通调流方案与标线恢复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沈阳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沈阳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沈阳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网技术改造与分区交通调流方案与标线恢复设计 | ||||||||
建设单位 |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0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王妍 | *******.******元 | 5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91.6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妍 | 郑世佳 | 吴迪 | ||||||||
注册资格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5日历天 | 5日历天 | 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评审得分 | 91.62 | 60.56 | 59.3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业绩:一、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沈阳市首府新区给水配套工程交通调流方案与标线恢复设计;2、大伙房水库输水配套工程西部净水厂工程输水管道一至五标段施工道路封闭交通调流项目;3、黎明二街污水干线排水改造工程交通调流与标线恢复;4、肇工街雨水系统支干线工程(肇工街支线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交通调流及标线恢复);5、大东区背街小巷改造工程设计(含交通调流及标线恢复);6、大东区道路整修工程-设计(含交通调流及标线恢复);7、2022 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大东区背街小巷整治工程设计三标段(含交通调流及标线恢复);8、背街小巷改造工程(老城区)设计(含交通调流及标线恢复);9、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大东区)工程设计(含交通调流及标线恢复);10、2022 年背街小巷改造工程(毛君四巷)设计(含交通调流及标线恢复);11、2022 年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程(大东区乐群路、勤生街)设计(含交通调流及标线恢复);12、积水点改造-肇工雨水系统支干线工程(肇工街主干线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交通调流及标线恢复)。二、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阜新市海州区站前交通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2、2021 年包河第一批交通拥堵点治理工程;3、青岛传化能源有限公司青岛第一加油加气加氢站交通影响分析;4、机场前石门新区地块-B4 区交通影响分析。三、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1、沈阳市沈北新区市政基础设施拟建工程施工图二标段;2、沈阳市沈北新区市政基础设施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二标段;3、清徐县开中路(滨河西路-清泉南路)建设工程;4、宿豫区2022 年城区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5、北镇市广宁新区南部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6、白云大道(二期)改建工程;7、陇南经济开发区红川园区滨河北路(经五路至经十一路段)道路工程。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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