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磐公司山心至水口公路水毁工程(XPCW-2015-45)中标候
鑫磐公司山心至水口公路水毁工程(XPCW-2015-45)中标候
一、招 标 人:苍梧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苍梧县龙圩镇政贤一路2号
联 系 人:徐航
电 话:156*****511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梧州市龙圩区广场一路96号
联 系 人:莫凤萍
电 话:****-*******
三、项目名称:山心至水口公路水毁工程
四、项目编号:XPCW-2015-45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2日至2015年12月18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上午9点整
八、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01月04日
九、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广西永顺建设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玉林市名山街道旺瑶社区(玉林市机械编制局住宅区)
竞标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壹仟壹佰壹拾陆元整(¥211116.00元)。
注册建造师:钟玉劲
质量承诺:合格
工期:40日历天
十、评标委员会名单:徐航(业主评委)、冯红珊(组长)、陆朝文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
2.质疑受理: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
联系地址:苍梧县龙圩镇广场一路96号
联系电话:****-******* 传真:****-*******
3.质疑和投诉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4日
标签: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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