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2023年碑林区中层领导体检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2023年碑林区中层领导体检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地址:东大街8号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西安新长安国际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碑林区东大街158号
联系方式:029-********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2023年碑林区中层领导体检服务项目 | 1(批) | ¥400,775.00 | ¥400,775.00 | 本次主要针对碑林区全区中层干部进行体检,初步预计男性人数为:168人;已婚女性人数:82人满足本单位人员体检。 预算金额:总预算约42.5万元。 以实际发生的内容结算。 三、服务要求(如对人员配置、专业设备、服务标准等) (一)体检过程中相关要求 1.坚决杜绝消费诱导。承检单位不得向当事人推荐、鼓动与健康体检无关的任何收费检查项目,不在体检时诱导增加新的体检项目。 2.每人次体检当天提供免费早餐一份,标准建议为包子、花卷、面包、鸡蛋、牛奶、水果及无糖早餐等,针对老年人的特殊病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灵活调整。 3.如个人需要自愿增加体检项目的,享受门市价格 5 折优惠,费用自理。 4.如承检单位有多家门店,体检可采取就近就便原则,可在承检单位下属各体检门店进行体检,待遇不变。 (二)体检结束后工作 1.承检单位应坚守保密原则,保护当事人隐私。重大疾病应当面或电话及时告知本人,除传染病需向单位及时告知外,其它问题均在体检报告中说明。 如有不明原因多发性疾病应根据受检方要求组织免费复检,体检报告内容应尽量详细。 2.对在参检人员分男女分别出具 4 份整体性健康综合分析报告,对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问题需单独提出健康建议报告。 3.在要求时间内在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内安排健康讲座和咨询服务,对体检人员体检报告中的疑问进行现场解答。 |
合同金额: 400,775.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零柒佰柒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7日
履约地点:碑林区市民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09月26日
2023年09月28日
合同
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3年09月28日
标签: 体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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