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大乡中心小学校教师住宅楼预中标结果
可大乡中心小学校教师住宅楼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酉阳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教师住宅楼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0188 | |||||||
招标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标段 (合同包) 名称 | /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黔江区腾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大泰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黔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黔江区腾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24.269782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酉阳县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酉阳县监察局 | ||||||||
酉阳县建委 | ||||||||
招标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 2015年12月24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教师住宅楼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2014】1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酉阳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教师住宅楼;
2.2.工程地址:酉阳自治县可大乡可大村1组;
2.3.工程概况:项目占地230平方米,建筑面积84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31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新建教师宿舍840平方米,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施工图及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外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4日起,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yggzy.com)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中心小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 | 地址 | 重庆高新区石桥铺科园一路渝高广场商务大厦21-1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魏老师 |
电话 | 电话 |
2015年12月4日
标签: 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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