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地下人防工程(二期)建设设计(第二次)中标结果

广场地下人防工程(二期)建设设计(第二次)中标结果

中标结果公示
公示日期: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29日
1招标项目名称阳江市阳东区区府广场地下人防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2招标编号东招(2015)第26号
3招标人阳江市阳东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中标人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与
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6项目负责人姓名卢培秋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
7中标价(万元)133.88设计周期(日历天)70
8质量安全承诺国家合格或以上
9姓名岗位职务技术职称备注
卢培秋项目负责人工程师
钟瑾建筑专业负责人/
陈海滨结构专业负责人工程师
曾宏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工程师
钱兵暖通专业负责人工程师
方蛟电气专业负责人工程师
肖小龙道路专业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章红焰桥梁专业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黄欢园林专业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与
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
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
广东南海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说明:1、本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在公示时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对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异议人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必须为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有记录的参与者(如投标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代表等),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在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直接参与单位工作的社保证明等文件(原件核对)。

4、异议或投诉受理时间为公示期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质疑时间已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场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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