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利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输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年度利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输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度利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输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JQ-2023-21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1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0月7日

(一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亳州益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00元

工期:10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高茜

第二中标候选人:亳州市谯城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52元

工期:10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宋鹏飞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宁瑞惠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00元

工期:10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军军

(二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亳州市谯城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55元

工期:10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宋鹏飞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宁瑞惠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00元

工期:10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军军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华东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2元

工期:10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胜奎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利辛县供电公司

地 址:安徽省利辛县文州路供电公司

联系人:牛工

电 话:055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办2601室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1-******** 152*****511

特此公告。

日期:2023年10月7日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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