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柳州铁一中学年级服成交结果公告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柳州铁一中学年级服成交结果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柳州铁一中学年级服YZLLZ2023-C1-058-
LZQT成交结果公告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柳州铁一中学的委托,对本项目采用国内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采购评审结
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柳州铁一中学年级服
项目编号:YZLLZ2023-C1-058-LZQT
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拟选供应夏款年级服供应商1家。如需进一步
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2023年9月21日在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评审信息:
1.磋商日期:2023年10月7日
2.磋商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三区二层
211-218室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柳州市远先纺织品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柳州市柳北区白露工业园D-19地块
成交金额单套报价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叁元捌角整123.80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柳州铁一中学 联系地址:柳州市城站路391号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0772-*******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三区二层211-218室
联系人:阮欣竹兰宗迪 联系电话:0772-331*****310109
七公告说明:
1.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要求来进行质
疑或投诉,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7日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项 目 名 称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项 目 编 号 : YZLLZ2023-C1-058-LZQT
采 购 单 位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2023 年 9 月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目 录第 一 章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1第 二 章 供 应 商 须 知 ................................................................................3第 三 章 项 目 要 求 ..................................................................................13第 四 章 评 定 成 交 的 标 准 .....................................................................17第 五 章 合 同 格 式 ......................................................................... 20
第 六 章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23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1
第 一 章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受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的 委 托 , 拟 对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采 用 国 内 竞 争 性 磋商 采 购 方 式 进 行 采 购 , 特 邀 请 有 关 单 位 参 加 磋 商 活 动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公 告 如 下 :一 项 目 名 称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项 目 编 号 : YZLLZ2023-C1-058-LZQT二 采 购 内 容 : 拟 选 供 应 夏 款 年 级 服 供 应 商 1 家 。 如 需 进 一 步 了 解 详 细 内 容 , 详 见 竞 争 性 磋 商文 件 。三 供 应 商 资 格 :
1.国 内 注 册 指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注 册 的 , 具 有 合 法 资 格 的 供 应 商 2.对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主 体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不 得 参 与 本 采 购 活 动 3.本 项 目 不 接 受 未 获 取 本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竞 标 4.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竞 标 。特 别 说 明 : 1 与 采 购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采 购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竞 标 。 2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采 购 项 目 竞 标 。四 获 取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时 间 及 地 点 :
请 于 2023年 9 月 21 日 至 2023年 9月 28日 上 午 8 时 至 12时 下 午 3 时 至 5 时 正 常 上 班 时 间 ,双 休 日 和 法 定 节 假 日 不 办 理 业 务 到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柳 州 市 滨 江 东 路 16 号 三 区 二 层211-218 室 获 取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 售 价 300 元 /份 , 售 后 不 退 。 供 应 商 未 获 取 本 项 目 竞 争 性 磋 商文 件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拒 收 响 应 文 件 。五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开 启 时 间 和 地 点 :响 应 文 件 开 始 接 收 时 间 : 2023年 10月 7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年 10月 7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 响 应 文 件 开 启 时 间 : 2023年 10月 7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 截 标 后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柳 州 市 滨 江 东 路 16 号 三 区 二 层 211-218 室 ,
逾 期 送 达 或 未 按 照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递 交 密 封 的 响 应 文 件 , 将 予 以 拒 收 。六 磋 商 时 间 及 地 点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2
2023年 10月 7日 上 午 9时 30分 截 标 后 为 供 应 商 磋 商 时 间 , 具 体 时 间 由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另 行 通 知 。地 点 :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柳 州 市 滨 江 东 路 16号 三 区 二 层 211-218室 , 参 加 磋 商 活 动 的 法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必 须 持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依 时 到 达 指 定 地 点 等 候 当 面 磋 商 。七 联 系 电 话 及 通 讯 地 址 :采 购 人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联 系 地 址 : 柳 州 市 城 站 路 391号联 系 人 : 牛 老 师 联 系 电 话 : 0772-*******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联 系 地 址 : 柳 州 市 滨 江 东 路 16号 三 区 二 层 211-218 室联 系 人 : 阮 欣 竹 兰 宗 迪 联 系 电 话 : 0772-******* *******
八 网 上 公 告 媒 体 查 询 :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 网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www.cebpubservice.com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网 (www.yzljt.cn)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2023年 9月 21日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3
第 二 章 供 应 商 须 知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序 号 条 款 号 内 容1 1.1 项 目 名 称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项 目 编 号 : YZLLZ2023-C1-058-LZQT2 3 供 应 商 资 格 : 详 见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第 三 条 。3 4.2 代 理 服 务 费 按 固 定 金 额 人 民 币 伍 仟 元 整 5000.00 收 取 , 由 成 交 供 应 商 在 领 取 成交 通 知 书 时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一 次 性 支 付 。
4 6.6.1 价 格 文 件 可 以 由 以 下 文 件 组 成 ,以 下 文 件 应 真 实 有 效 , 属 于 必 须 提 供 的 文 件 均应 加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 且 应 于 本 项 目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与 响 应 文 件 同 时 提 交 ,其 余 的 由 供 应 商 视 自 身 情 况 自 行 提 交 1 磋 商 书 及 保 证 金 证 明 附 件 一 必 须 提 供 2 报 价 表 附 件 二 必 须 提 供
5 6.6.2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可 以 由 以 下 文 件 组 成 ,以 下 文 件 应 真 实 有 效 , 属 于 必 须 提 供 的 文件 均 应 加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且 应 于 本 项 目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与 响 应 文 件 同 时 递交 , 否 则 , 其 作 为 磋 商 无 效 处 理 。 其 余 的 由 供 应 商 视 自 身 情 况 自 行 提 交 ) 1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身 份 证 明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复 印 件 按 第 五 章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填 写 必 须 提 供 2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正 反 面复 印 件 按 第 五 章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填 写 委 托 代 理 时 , 必 须 提 供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参 加 的 不 须 提 供 。 3 供 应 商 合 法 的 主 体 资 格 证 明 复 印 件 必 须 提 供 , 如 营 业 执 照 事 业 单 位 法人 证 书 执 业 许 可 证 个 体 工 商 户 营 业 执 照 自 然 人 身 份 证 等 4 供 应 商 须 提 供 本 项 目 磋 商 公 告 发 出 之 日 起 至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任 意 一次 信 用 记 录 查 询 的 网 页 截 图 要 求 供 应 商 在 开 标 前 3年 内 未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查 询 渠 道 : 信 用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必 须 提 供 5 供 应 商 资 格 信 用 承 诺 函 按 第 五 章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填 写 必 须 提 供 6 供 应 商 直 接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信 息 表 格 式 后 附 必 须 提 供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4
7 商 务 响 应 表 按 第 五 章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填 写 必 须 提 供 8 技 术 响 应 表 按 第 五 章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填 写 必 须 提 供 9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按 第 五 章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填 写 必 须 提 供 10 服 务 承 诺 书 按 第 五 章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填 写 必 须 提 供 11 供 应 商 可 根 据 第 三 章 项 目 要 求 第 四 章 评 定 成 交 的 标 准 中 评 审 要 素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12 供 应 商 认 为 需 要 提 供 的 有 关 资 料 。6 6.7 磋 商 有 效 期 : 自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之 日 起 90 日 。1.未 成 交 的 响 应 文 件 磋 商 有 效 期 内 均 应 保 持 有 效 。
2.成 交 供 应 商 的 响 应 文 件 自 开 标 之 日 起 至 合 同 履 行 完 毕 止 均 应 保 持 有 效 。7 6.8 磋 商 保 证 金 : 人 民 币 叁 仟 元 整 3000.00 须 足 额 交 纳 磋 商 保 证 金 应 在 磋 商 有 效 期 内 保 持 有 效 。磋 商 保 证 金 交 纳 方 式 : 转 账 或 电 汇 形 式 于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磋 商 保 证 金必 须 从 供 应 商 的 银 行 账 户 转 出 并 到 达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开 户 名 称 :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限 公 司 柳 州 分 公 司 , 开 户 银 行 : 中 信 银 行 南 宁 东 葛 支 行 , 开 户 账 号 :811*****145******** , 否 则 视 为 无 效 磋 商 保 证 金 。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现 金 形 式 或 从个 人 账 户 转 出 的 磋 商 保 证 金 。
8 8.1 磋 商 报 价 : 供 应 商 必 须 就 全 部 内 容 作 完 整 唯 一 报 价 , 漏 项 报 价 的 或 有 选 择 的 或 有 条件 的 报 价 , 漏 项 报 价 有 选 择 报 价 或 有 条 件 报 价 , 采 购 人 有 权 视 为 不 完 整 报 价 , 其竞 标 将 被 拒 绝 。9 9.1 响 应 文 件 份 数 : 价 格 文 件 和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做 成 一 册 , 正 本 一 份 , 副 本 二 份 , 电 子 版一 份 。10 供 应 商 在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时 , 同 时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电 子 版 。响 应 文 件 电 子 版 内 容 : 报 价 表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等 。响 应 文 件 电 子 版 份 数 : 1 份 。响 应 文 件 电 子 版 形 式 : 可 编 辑 的 Word或 Excel 文 档 格 式 。响 应 文 件 电 子 版 密 封 方 式 : 响 应 文 件 电 子 版 光 盘 或 U 盘 与 纸 质 版 响 应 文 件 一 并装 入 响 应 文 件 袋 中 。
注 :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光 盘 或 U 盘 由 供 应 商 自 行 准 备 , 递 交 文 件 后 不 退 回 。11 响 应 文 件 接 收 时 间 : 2023年 10月 7日 上 午 9时 00分 至 9 时 30分 止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5
地 址 :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柳 州 市 滨 江 东 路 16 号 三 区 二 层 211-218室 12 磋 商 时 间 : 2023年 10月 7 日 上 午 9 时 30分 截 标 后 具 体 时 间 由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另 行通 知 磋 商 地 点 :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柳 州 市 滨 江 东 路 16号 三 区 二 层 211-218室 13 本 项 目 无 具 体 采 购 预 算 , 采 购 人 不 保 证 销 售 的 数 量 , 成 交 供 应 商 应 承 担 由 此 带 来 的风 险 。14 履 约 保 证 金 金 额 : 无
15 1.本 文 件 中 描 述 供 应 商 的 公 章 是 指 根 据 我 国 对 公 章 的 管 理 规 定 , 用 供 应 商 法 定主 体 行 为 名 称 制 作 的 印 章 , 除 本 文 件 有 特 殊 规 定 外 , 供 应 商 的 财 务 章 部 门 章 工会 章 合 同 章 投 标 专 用 章 业 务 专 用 章 及 银 行 的 转 账 章 现 金 收 讫 章 现 金 付 讫章 等 其 它 形 式 印 章 均 不 能 代 替 公 章 。2.供 应 商 为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自 然 人 时 , 本 磋 商 文 件 规 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指 负 责 人 或 者 自然 人 。 本 磋 商 文 件 所 称 负 责 人 是 指 参 加 竞 标 的 其 他 组 织 营 业 执 照 或 者 执 业 许 可 证 等证 照 上 的 负 责 人 , 本 磋 商 文 件 所 称 自 然 人 指 参 与 竞 标 的 自 然 人 本 人 , 且 应 具 备 独 立承 担 民 事 责 任 能 力 , 自 然 人 应 当 为 年 满 18 岁 以 上 成 年 人 十 六 周 岁 以 上 的 未 成 年人 , 以 自 己 的 劳 动 收 入 为 主 要 生 活 来 源 的 , 视 为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3.本 磋 商 文 件 中 描 述 供 应 商 的 签 字 是 指 供 应 商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亲 自 在 文 件 规 定 签 署 处 亲 笔 写 上 个 人 的 名 字 的 行 为 , 私 章 签 字 章 印 鉴 影 印 等 其 他 形 式 均 不 能 代 替 亲 笔 签 字 。4.自 然 人 竞 标 的 , 磋 商 文 件 规 定 盖 公 章 处 由 自 然 人 摁 手 指 指 印 。5.本 磋 商 文 件 所 称 的 以 上 以 下 以 内 届 满 , 包 括 本 数 所 称 的 不满 超 过 以 外 , 不 包 括 本 数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6
供 应 商 须 知一 总 则1. 适 用 范 围1.1 本 文 件 仅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中 所 叙 述 的 货 物 服 务 类 采 购 项 目 。2. 定 义2.1 采 购 人 是 指 : 依 法 进 行 采 购 的 国 家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团 体 组 织 。2.2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是 指 :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2.3 供 应 商 是 指 响 应 本 文 件 要 求 , 参 加 磋 商 的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 如 果 该 供 应 商 在 本 次 磋 商 中 成交 , 即 成 为 成 交 供 应 商 。2.4 货 物 是 指 各 种 形 态 和 种 类 的 物 品 , 包 括 原 材 料 燃 料 设 备 产 品 等 。2.5 服 务 是 指 除 货 物 和 工 程 以 外 的 其 他 采 购 对 象 。
2.6 响 应 文 件 是 指 : 供 应 商 根 据 本 文 件 要 求 , 编 制 包 含 报 价 技 术 和 服 务 等 所 有 内 容 的 响 应 文 件 。3. 供 应 商 的 基 本 条 件 : 见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4. 磋 商 费 用4.1 供 应 商 应 自 行 承 担 所 有 与 编 写 和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有 关 的 费 用 , 不 论 磋 商 结 果 如 何 , 采 购 人 和 采 购代 理 机 构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无 义 务 和 责 任 承 担 此 类 费 用 。4.2本 项 目 代 理 服 务 费 : 见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5.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以 下 简 称 磋 商 文 件 的 澄 清 与 修 改5.1 提 交 首 次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之 日 前 , 采 购 人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或 者 磋 商 小 组 可 以 对 已 发 出 的 磋 商 文 件进 行 必 要 的 澄 清 或 者 修 改 , 澄 清 或 者 修 改 的 内 容 作 为 磋 商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澄 清 或 者 修 改 的 内 容 可能 影 响 响 应 文 件 编 制 的 , 采 购 人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在 提 交 首 次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至 少 5 日 前 , 以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获 取 磋 商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不 足 5 日 的 , 采 购 人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顺 延 提 交 首 次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5.2供 应 商 要 认 真 阅 读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仔 细 核 对 项 目 要 求 中 的 要 求 , 如 发 现 要 求 不 合 理 的 , 供应 商 必 须 在 磋 商 前 要 求 澄 清 , 否 则 , 由 此 产 生 的 后 果 由 供 应 商 负 责 。5.3任 何 要 求 澄 清 或 质 疑 磋 商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 均 须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日 期 2 天 前 的 正 常 工 作时 间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同 时 认 定 其 他 澄 清 方 式 或 质 疑 为 无 效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以书 面 形 式 予 以 答 复 。二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6. 响 应 文 件 编 制 基 本 要 求6.1供 应 商 对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应 按 要 求 装 订 和 封 装 。6.2供 应 商 提 交 的 响 应 文 件 以 及 供 应 商 与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和 采 购 人 就 有 关 磋 商 的 所 有 来 往 函 电 均 应 使用 中 文 。 供 应 商 提 交 的 支 持 文 件 和 印 刷 的 文 献 可 以 使 用 别 的 语 言 , 但 其 相 应 内 容 必 须 附 有 中 文 翻 译
文 本 , 在 解 释 响 应 文 件 时 以 翻 译 文 本 为 主 。6.3供 应 商 应 认 真 阅 读 并 充 分 理 解 本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包 括 所 有 的 补 充 修 改 内 容 , 承 诺 并 履行 本 文 件 中 各 项 条 款 规 定 及 要 求 。6.4响 应 文 件 必 须 按 本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 包 括 所 有 的 补 充 通 知 及 附 件 进 行 编 制 。6.5如 因 供 应 商 只 填 写 和 提 供 了 本 文 件 要 求 的 部 分 内 容 和 附 件 , 而 给 评 审 造 成 困 难 , 其 可 能 导 致 的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7
结 果 和 责 任 由 供 应 商 自 行 承 担 。6.6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响 应 文 件 应 分 为 价 格 文 件 和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两 个 部 分 组 成 。6.6.1价 格 文 件 : 见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6.6.2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 见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6.7响 应 文 件 有 效 期 : 见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6.8磋 商 保 证 金 :6.8.1供 应 商 必 须 按 须 知 前 附 表 的 规 定 交 纳 磋 商 保 证 金 , 否 则 , 其 响 应 文 件 按 无 效 响 应 处 理 。6.8.2磋 商 保 证 金 交 纳 方 式 : 按 须 知 前 附 表 的 规 定 。6.8.3磋 商 保 证 金 交 纳 截 止 时 间 : 按 须 知 前 附 表 的 规 定 。6.8.4 磋 商 保 证 金 必 须 从 供 应 商 银 行 账 户 转 出 并 到 达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 否 则 , 其 响 应 文 件 按 无 效 响 应
处 理 。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现 金 形 式 递 交 的 磋 商 保 证 金 。6.8.5磋 商 保 证 金 的 退 还 均 以 转 账 形 式 退 回 到 供 应 商 银 行 账 户 。6.8.5未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磋 商 保 证 金 在 成 交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四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6.8.6成 交 供 应 商 的 磋 商 保 证 金 在 成 交 供 应 商 与 采 购 单 位 签 订 合 同 后 四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6.8.7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磋 商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6.8.7.1供 应 商 在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后 撤 回 响 应 文 件 的 6.8.7.2供 应 商 在 响 应 文 件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6.8.7.3除 因 不 可 抗 力 或 磋 商 文 件 认 可 的 情 形 以 外 , 成 交 供 应 商 不 与 采 购 单 位 签 订 合 同 的 6.8.7.4供 应 商 与 采 购 单 位 其 他 供 应 商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恶 意 串 通 的 6.8.7.5磋 商 文 件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7. 计 量 单 位
7.1除 技 术 要 求 中 另 有 规 定 外 , 本 文 件 所 要 求 使 用 的 计 量 单 位 均 应 采 用 国 家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三 磋 商 报 价 要 求8.1 供 应 商 必 须 就 第 三 章 项 目 要 求 中 的 所 有 内 容 作 完 整 唯 一 报 价 , 响 应 文 件 只 允 许 有 一 个 报 价方 案 , 供 应 商 必 须 就 全 部 内 容 作 完 整 唯 一 报 价 , 漏 项 报 价 的 或 有 选 择 的 或 有 条 件 的 报 价 , 采 购 人 有权 视 为 不 完 整 报 价 , 其 竞 标 将 被 拒 绝 。8.2供 应 商 应 在 报 价 表 上 标 明 单 价 和 总 价 。 响 应 文 件 的 大 写 金 额 和 小 写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 以 大 写 金 额为 准 总 价 金 额 与 按 单 价 汇 总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 以 单 价 金 额 计 算 结 果 为 准 单 价 金 额 小 数 点 有 明 显 错位 的 , 应 以 总 价 为 准 , 并 修 改 单 价 对 不 同 文 字 文 本 响 应 文 件 的 解 释 发 生 异 议 的 , 以 中 文 文 本 为 准 。如 果 因 供 应 商 原 因 引 起 的 报 价 失 误 , 其 后 果 由 供 应 商 负 责 。8.3磋 商 报 价 包 含 但 不 限 于 所 有 服 务 税 金 等 一 切 与 该 项 目 有 关 的 费 用 。8.4磋 商 报 价 为 一 次 性 报 价 , 利 润 及 风 险 由 供 应 商 自 行 考 虑 , 不 得 采 用 总 价 让 利 或 以 百 分 比 让 利 等
形 式 进 行 报 价 , 供 应 商 可 按 照 市 场 情 况 进 行 调 整 分 项 报 价 。四 响 应 文 件 的 份 数 封 装 和 递 交9.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的 份 数 和 封 装9.1供 应 商 应 将 响 应 文 件 中 价 格 文 件 和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一 并 封 装 ,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供 应 商 须知 前 附 表 , 然 后 再 将 所 有 文 件 密 封 在 密 封 袋 中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8
9.2响 应 文 件 的 信 封 上 应 写 明 : 1 项 目 编 号 2 项 目 名 称 3 供 应 商 名 称 4 供 应 商 联 系 人 5 供 应 商 联 系 电 话 。10.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10.1所 有 响 应 文 件 应 于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时 间 前 递 交 到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0.2若 遇 到 供 应 商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已 抵 达 开 标 现 场 但 未 能 签 到 的 情 况 ,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理 机 构 将 按 规 定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关 闭 大 门 , 禁 止 迟 到 的 供 应 商 进 入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 供 应 商递 交 响 应 文 件 的 时 间 应 以 其 进 入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规 定 的 开 标 场 所 的 时 间 为 准 。
10.3 供 应 商 在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 可 以 对 所 提 交 的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补 充 修 改 或 者 撤 回 , 并 书面 通 知 采 购 人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补 充 修 改 的 内 容 作 为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补 充 修 改 的 内 容 与响 应 文 件 不 一 致 的 , 以 补 充 修 改 的 内 容 为 准 。 响 应 文 件 因 字 迹 潦 草 或 表 达 不 清 所 引 起 的 后 果 由 供应 商 负 责 。11.迟 交 的 响 应 文 件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拒 绝 或 原 封 退 回 在 其 规 定 的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之 后 收 到 的 任 何 响应 文 件 。五 响 应 文 件 评 审 及 磋 商 的 步 骤12.1磋 商 小 组 确 认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12.2磋 商 小 组 对 磋 商 资 格 条 件 及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 并 从 符 合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规 定 的 相 应 资 格 条 件的 供 应 商 名 单 中 确 定 供 应 商 参 加 磋 商 。 资 格 条 件 不 符 合 的 供 应 商 或 未 实 质 性 响 应 磋 商 文 件 的 响 应 文
件 按 无 效 响 应 处 理 。 当 本 磋 商 项 目 的 供 应 商 不 足 三 家 时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不 予 开 标 。12.3第 一 轮 磋 商按 磋 商 小 组 确 定 的 磋 商 顺 序 , 磋 商 小 组 所 有 成 员 应 当 集 中 与 单 一 供 应 商 分 别 进 行 磋 商 , 并 给 予所 有 参 加 磋 商 的 供 应 商 平 等 的 磋 商 机 会 。在 磋 商 过 程 中 , 磋 商 小 组 可 以 根 据 磋 商 文 件 和 磋 商 情 况 实 质 性 变 动 项 目 要 求 中 的 技 术 服 务 要求 以 及 合 同 草 案 条 款 , 但 不 得 变 动 磋 商 文 件 中 的 其 他 内 容 。 实 质 性 变 动 的 内 容 , 须 经 采 购 人 代 表 确认 。 对 磋 商 文 件 作 出 的 实 质 性 变 动 是 磋 商 文 件 的 有 效 组 成 部 分 , 磋 商 小 组 应 当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同 时通 知 所 有 参 加 磋 商 的 供 应 商 。供 应 商 应 当 按 照 磋 商 文 件 的 变 动 情 况 和 磋 商 小 组 的 要 求 重 新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 并 由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或 者 加 盖 公 章 。
磋 商 中 , 磋 商 的 任 何 一 方 不 得 透 露 与 磋 商 有 关 的 其 他 供 应 商 的 技 术 资 料 价 格 和 其 他 信 息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对 磋 商 过 程 和 重 要 磋 商 内 容 进 行 记 录 , 磋 商 双 方 在 记 录 上 签 字 确 认 。磋 商 小 组 一 致 确 定 响 应 供 应 商 符 合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的 , 按 磋 商 文 件 设 定 的 方 法 和 标 准 确 定 成 交 候选 人 。 第 一 轮 磋 商 磋 商 小 组 未 能 确 定 成 交 候 选 人 的 , 对 磋 商 文 件 修 正 后 进 行 第 二 轮 磋 商 。12.4磋 商 文 件 修 正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9
第 一 轮 磋 商 结 束 后 , 各 响 应 供 应 商 退 场 等 候 , 磋 商 小 组 进 行 合 议 。 根 据 第 一 轮 磋 商 掌 握 的 情况 , 可 以 对 磋 商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 确 定 采 购 内 容 的 详 细 规 格 或 具 体 要 求 , 优 化 采 购 方 案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通 知 响 应 供 应 商 集 中 , 磋 商 小 组 强 调 调 整 后 的 采 购 要 求 , 将 磋 商 文 件 的 修 改 结果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响 应 供 应 商 , 向 响 应 供 应 商 提 供 较 充 分 的 修 正 时 间 1 小 时 内 。 响 应 供 应 商 根 据 第 一 轮 磋 商 情 况 和 磋 商 文 件 修 改 书 面 通 知 , 对 原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修 正 , 并 将 修正 文 件 签 字 或 盖 公 章 后 密 封 送 交 磋 商 小 组 。 逾 时 不 交 的 , 视 同 放 弃 磋 商 。 修 正 文 件 与 响 应 文 件同 具 法 律 效 应 。12.5第 二 轮 磋 商磋 商 小 组 就 修 正 后 的 磋 商 文 件 与 响 应 供 应 商 分 别 进 行 磋 商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对 磋 商 过 程 和 重 要 磋商 内 容 进 行 记 录 , 磋 商 双 方 在 记 录 上 签 字 确 认 。 磋 商 小 组 按 磋 商 文 件 设 定 的 方 法 和 标 准 确 定 成 交 候选 人 。
第 二 轮 磋 商 磋 商 小 组 未 能 确 定 成 交 候 选 人 的 , 对 磋 商 文 件 修 正 后 进 行 第 三 轮 磋 商 。 以 此 类 推 。12.6最 后 报 价12.6.1磋 商 文 件 能 够 详 细 列 明 采 购 标 的 的 技 术 服 务 要 求 的 , 磋 商 结 束 后 , 磋 商 小 组 应 当 要 求 所 有继 续 参 加 磋 商 的 供 应 商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密 封 提 交 最 后 报 价 。12.6.2磋 商 文 件 不 能 详 细 列 明 采 购 标 的 的 技 术 服 务 要 求 , 需 经 磋 商 由 供 应 商 提 供 最 终 设 计 方 案 或解 决 方 案 的 , 磋 商 结 束 后 , 磋 商 小 组 应 当 按 照 少 数 服 从 多 数 的 原 则 投 票 推 荐 供 应 商 的 设 计 方 案 或 者解 决 方 案 , 并 要 求 其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密 封 提 交 最 后 报 价 。货 物 工 程 类 项 目 实 质 性 响 应 的 供 应 商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交 最 后 报 价 , 提 交 最 后 报 价 的 供 应 商 不得 少 于 3 家 。12.6.3根 据 相 关 规 定 , 采 用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方 式 采 购 的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项 目 , 在 采 购 过 程 中 符 合 要 求的 供 应 商 只 有 2 家 的 ,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活 动 可 以 继 续 进 行 。 采 购 过 程 中 符 合 要 求 的 供 应 商 只 有 1 家
的 , 采 购 单 位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终 止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活 动 , 发 布 项 目 终 止 公 告 并 说 明 原 因 , 重新 开 展 采 购 活 动 。12.6.4最 后 报 价 是 供 应 商 响 应 文 件 的 有 效 组 成 部 分 。12.6.5已 经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 在 提 交 最 后 报 价 之 前 , 可 以 根 据 磋 商 情 况 退 出 磋 商 。 采 购 人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退 还 退 出 磋 商 的 供 应 商 的 保 证 金 。12.6.6经 磋 商 确 定 最 终 项 目 要 求 和 提 交 最 后 报 价 的 供 应 商 后 , 由 磋 商 小 组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对 提 交 最后 报 价 的 供 应 商 的 响 应 文 件 和 最 后 报 价 进 行 综 合 评 分 。磋 商 小 组 应 当 根 据 综 合 评 分 情 况 , 按 照 评 审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顺 序 推 荐 成 交 候 选 供 应 商 , 并 编 写 评审 报 告 。 评 审 得 分 相 同 的 , 按 照 最 后 报 价 由 低 到 高 的 顺 序 推 荐 。 评 审 得 分 且 最 后 报 价 相 同 的 , 按 技术 指 标 高 优 先 顺 序 排 列 并 推 荐 。12.7响 应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均 超 过 了 本 项 目 采 购 预 算 金 额 或 最 高 限 制 单 价 如 有 , 采 购 人 不 能 接 受 的 ,
磋 商 活 动 终 止 。12.8在 评 审 过 程 中 出 现 法 律 法 规 和 磋 商 文 件 均 没 有 明 确 规 定 的 情 形 时 , 由 磋 商 小 组 现 场 协 商 解 决 ,协 商 不 一 致 的 , 由 全 体 磋 商 小 组 投 票 表 决 , 以 得 票 率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专 家 的 意 见 为 准 。12.9特 别 说 明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10
1.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评 审 时 , 取 其 中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后 的 报 价 最 低 一 家 为 有 效 供 应 商 当 报价 相 同 时 , 则 以 服 务 最 优 一 家 为 有 效 供 应 商 当 报 价 和 服 务 均 相 同 时 , 则 采 购 人 自 主 选 择 确 定 一 家供 应 商 参 加 评 审 : 1 提 供 相 同 品 牌 产 品 的 不 同 供 应 商 参 加 单 一 产 品 的 同 一 合 同 项 下 的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的 。 2 非 单 一 产 品 采 购 项 目 中 , 多 家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核 心 产 品 品 牌 相 同 的 。 核 心 产 品 的 名 称 应 当 在采 购 文 件 中 载 明 。2.供 应 商 磋 商 所 使 用 的 资 格 信 誉 荣 誉 业 绩 与 企 业 认 证 必 须 为 本 法 人 所 拥 有 。 供 应 商 磋 商所 使 用 的 采 购 项 目 实 施 人 员 必 须 为 本 法 人 员 工 或 必 须 为 本 法 人 或 控 股 公 司 正 式 员 工 。3.供 应 商 应 仔 细 阅 读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的 所 有 内 容 , 按 照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并 对 所 提 供 的 全 部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4.供 应 商 在 磋 商 活 动 中 提 供 任 何 虚 假 材 料 , 其 磋 商 无 效 , 并 报 监 管 部 门 查 处 成 交 后 发 现 的 ,
成 交 供 应 商 须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 规 定 赔 偿 采 购 人 , 且 民 事 赔 偿 并 不 免 除 违法 供 应 商 的 行 政 与 刑 事 责 任 。12.10异 常 报 价磋 商 小 组 在 评 审 过 程 中 发 现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明 显 低 于 其 他 通 过 符 合 性 审 查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 有 可 能影 响 产 品 服 务 质 量 或 者 不 能 诚 信 履 约 的 , 应 当 要 求 其 在 评 审 现 场 合 理 的 时 间 内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必 要 时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供 应 商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 磋 商 小 组 应 当 将 其 作 为 磋 商 无 效 处 理 。12.11最 终 磋 商 结 束 后 , 磋 商 小 组 不 得 再 与 供 应 商 进 行 任 何 形 式 的 商 谈 。12.12供 应 商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磋 商 保 证 金 将 不 予 退 还 : 1 供 应 商 在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后 撤 回 响 应 文 件 的 2 供 应 商 在 响 应 文 件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3 除 因 不 可 抗 力 或 磋 商 文 件 认 可 的 情 形 以 外 , 成 交 供 应 商 不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的
4 供 应 商 与 采 购 人 其 他 供 应 商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恶 意 串 通 的 5 磋 商 文 件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六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办 法 及 结 果 公 告13.1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在 评 审 结 束 后 2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评 审 报 告 送 采 购 人 确 认 。 采 购 人 应 当 在 收 到 评审 报 告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 从 评 审 报 告 提 出 的 成 交 候 选 供 应 商 中 , 按 照 排 序 由 高 到 低 的 原 则 确 定 成 交供 应 商 , 也 可 以 书 面 授 权 磋 商 小 组 直 接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13.2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在 成 交 供 应 商 确 定 后 2个 工 作 日 内 , 在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发 布 媒 体 上 公 告 成 交结 果 公 示 , 公 示 时 间 不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 公 示 期 满 向 成 交 供 应 商 发 出 成 交 通 知 书 。七 质 疑 和 投 诉14. 质 疑14.1 供 应 商 对 评 审 结 果 有 质 疑 的 , 应 当 在 公 示 期 内 提 出 , 按 16.1条 的 规 定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提 出 质 疑 并 及 时 索 要 书 面 回 执 。14.2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依 照 相 关 规 定 采 购 人 委 托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事 项 在 收 到 供应 商 的 书 面 质 疑 后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 答 复 , 但 答 复 的 内 容 不 得 涉 及 商 业 秘 密 。15.投 诉15.1 供 应 商 认 为 招 标 采 购 活 动 不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 可 以 自 知 道 或 者 应 当 知 道 之 日 起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11
10日 内 向 有 关 监 督 部 门 投 诉 。 投 诉 应 当 有 明 确 的 请 求 和 必 要 的 证 明 材 料 。15.2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在 处 理 投 诉 事 项 期 间 , 可 以 视 具 体 情 况 责 令 暂 停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16. 质 疑 和 投 诉 书 面 要 求16.1质 疑 人 或 投 诉 人 提 供 的 书 面 材 料 如 材 料 中 有 外 文 资 料 须 同 时 附 上 中 文 译 本 至 少 包 括 以下 内 容 : 1 质 疑 人 和 被 质 疑 人 的 单 位 名 称 或 姓 名 详 细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等 2 质 疑 项 目 的 名 称 编 号 3 质 疑 或 投 诉 的 事 实 及 理 由 4 有 关 违 纪 违 规 的 情 况 和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5 质 疑 人 或 投 诉 人 的 签 章 及 质 疑 或 投 诉 时 间 6 质 疑 或 投 诉 的 书 面 材 料 须 提 供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签 字 和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原 件 。 7 如 质 疑 或 投 诉 委 托 代 理 人 办 理 时 , 须 提 供 质 疑 人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 授 权 委 托 书 须 由 法 定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且 注 明 代 理 权 限 。如 不 按 磋 商 相 关 规 定 及 要 求 格 式 质 疑 或 投 诉 的 , 视 为 无 效 质 疑 或 无 效 投 诉 , 不 予 受 理 。八 履 约 保 证 金17.1 本 项 目 履 约 保 证 金 金 额 如 有 见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成 交 供 应 商 在 签 订 合 同 前 , 须 以 转账 或 电 汇 的 形 式 缴 纳 履 约 保 证 金 到 采 购 人 指 定 账 户 。九 签 订 合 同18.1成 交 供 应 商 在 收 到 成 交 通 知 书 后 , 按 规 定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18.2成 交 供 应 商 拒 绝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的 , 采 购 人 可 以 按 本 项 目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办 法 确 定 其 他 供 应 商 作为 成 交 供 应 商 并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 也 可 以 重 新 开 展 采 购 活 动 。 拒 绝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的 成 交 供 应 商 不 得 参
加 对 该 项 目 重 新 开 展 的 采 购 活 动 。十 其 它 内 容19.1代 理 服 务 费 由 成 交 供 应 商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支 付 。 成 交 供 应 商 在 领 取 成 交 通 知 书 时 , 一 次 性 向 采购 代 理 机 构 支 付 详 见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19.2代 理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费 率中 标 金 额 货 物 招 标 服 务 招 标 工 程 招 标100万 元 以 下 1.5% 1.5% 1.0%100 500万 元 1.1% 0.8% 0.7%500 1000万 元 0.8% 0.45% 0.55%
1000 5000万 元 0.5% 0.25% 0.35%5000万 元 1 亿 元 0.25% 0.1% 0.2%1 5 亿 元 0.05% 0.05% 0.05%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12
5 10亿 元 0.035% 0.035% 0.035%10 50亿 元 0.008% 0.008% 0.008%50 100亿 元 0.006% 0.006% 0.006%100亿 以 上 0.004% 0.004% 0.004%19.3代 理 服 务 费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的 银 行 账 户 :账 户 名 称 :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柳 州 分 公 司开 户 银 行 : 中 信 银 行 南 宁 东 葛 支 行银 行 账 号 : 811*****137********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13
第 三 章 项 目 要 求说 明 :1.本 项 目 要 求 中 条 款 不 允 许 负 偏 离 , 否 则 将 按 无 效 响 应 处 理 。2.供 应 商 应 根 据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如 实 响 应 磋 商 文 件 , 不 得 仅 将 磋 商 文 件 内 容 简 单 复 制 粘 贴 作 为 竞标 响 应 , 还 应 当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否 则 将 按 无 效 响 应 处 理 定 制 采 购 不 适 用 本 条 款 。 对 于 重 要技 术 条 款 或 技 术 参 数 应 当 在 响 应 文 件 中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资 料 , 技 术 支 持 资 料 以 磋 商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形 式为 准 , 否 则 将 视 为 无 效 技 术 支 持 资 料 。3.供 应 商 必 须 自 行 为 其 竞 标 产 品 侵 犯 他 人 的 知 识 产 权 或 者 专 利 成 果 的 行 为 承 担 相 应 法 律 责 任 。
一 项 目 概 况校 服 由 各 学 生 及 家 长 自 愿 购 买 , 不 作 强 制 要 求 , 采 购 人 不 保 证 订 购 数 量 。二 项 目 要 求 一 货 物 需 求 一 览 表序号 名称 规 格 及 技 术 参 数
1 夏款校服 每 套 短 袖 上 衣 1件 外 裤 1 条 , 采 购 预 控 单 价 125元 /套 , 预 计 采 购 数 量 2700套 。一 上 衣 要 求 :1.规 格 cm部 位尺 码 150 155 160 165 170 175 180 185胸 围 96 100 104 108 112 116 120 124肩 宽 41 42 43 44 45 46 47 48下 摆 宽 96 100 104 108 112 116 120 124后 中 长 60 62 64 66 68 70 72 74袖 长 18 18 19 19 20 21 22 22袖 口 宽 17 17 18 18 19 19 20 202.特 征 描 述 : POLO短 袖 直 筒 T恤 。 蓝 白 罗 纹 翻 领 , 衣 身 白 色 面 料 袖 子 蓝 色 搭 配 , 衣 身两 侧 拼 接 蓝 色 左 前 胸 缝 制 学 校 标 志 , 衣 身 下 摆 绷 缝 机 双 线 卷 边 袖 口 绷 缝 机 双 线 卷 边 。3.面 料 要 求 : 63%棉 37%聚 酯 纤 维 , 允 差 5%。 符 合 国 家 中 小 学 生 校 服 GB/T *****标 准 国 家 纺 织 产 品 基 本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GB ***** 标 准 婴 幼 儿 及 儿 童 纺 织 产品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GB ***** 等 国 家 标 准 要 求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14
4.质 量 要 求 :4.1领 子 : 翻 领 光 滑 平 顺 , 领 外 口 线 长 度 合 适 4.2衣 身 : 门 筒 不 漏 毛 , 宽 窄 一 致 下 摆 平 整 袖 山 圆 顺 袖 位 正 确 , 袖 口 平 顺 , 无 不良 褶 皱 4.3衣 服 整 体 外 观 平 整 , 成 衣 整 洁 无 污 迹 无 线 头 无 破 损 或 烫 焦 4.4前 胸 学 校 标 志 缝 制 位 置 正 确 , 图 案 清 晰 4.5针 距 要 求 3cm不 少 于 12-14 针 。二 外 裤 规 格 要 求1.规 格 cm部 位
尺 码 150 155 160 165 170 175 180 185弹 力腰 围 52-86 56-90 60-94 64-98 68-102 72-106 76-110 82-114臀 围 98 102 106 110 114 118 122 126前 裆长 29 30 31 32 33 34 35 36后 裆长 36.1 37.3 38.5 39.7 40.9 43.1 44.3 45.5裤 长 95 97 99 101 103 103 105 105脚 口
围 36 37 38 39 40 41 42 422.特 征 描 述 : 蓝 色 运 动 长 裤 。 腰 头 用 宽 约 4.5cm 橡 筋 。 两 侧 各 叁 条 约 1CM宽 白 色 装 饰 条 ,并 各 有 一 个 直 插 袋 脚 口 绷 缝 机 双 线 卷 边 。3.面 料 要 求 : 符 合 国 家 中 小 学 生 校 服 GB/T ***** 标 准 国 家 纺 织 产 品 基 本 安全 技 术 规 范 GB ***** 标 准 婴 幼 儿 及 儿 童 纺 织 产 品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GB *****等 国 家 标 准 要 求 。4.质 量 要 求 :4.1 外 裤 整 体 外 观 平 整 , 成 衣 整 洁 无 污 迹 无 线 头 无 破 损 或 烫 焦 4.2 左 右 直 插 袋 大 小 一 致 4.3 针 距 要 求 3cm不 少 于 12-14针 。
二 商 务 条 款合 同 签 订 期 自 成 交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5 日 内 。交 货 时 间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10 日 内 交 货 完 毕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15
交 货 地 点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1.质 保 期 : 质 保 期 至 少 1 年 自 交 货 并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计 , 免 费 送 货 上 门 。 质 保期 内 出 现 质 量 问 题 由 成 交 供 应 商 负 责 免 费 更 换 。 服 装 发 放 时 , 如 有 不 合 体 的 , 由 成交 供 应 商 负 责 免 费 改 制 或 更 换 。2.规 范 标 准 :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和 制 造 厂 家 合 格 产 品 的 出 厂 质 量 标 准 。3.质 量 要 求 : 1 货 物 必 须 是 全 新 合 格 产 品 , 产 品 质 量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及 安 全 规 范 2 供 应 商 须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实 行 三 包 。 3 采 购 人 对 成 交 供 应 商 所 交 货 物 依 照 采 购 文 件 上 的 技 术 规 格 要 求 和 国 家 有 关 标 准进 行 现 场 验 收 , 性 能 达 到 技 术 要 求 的 , 给 予 签 收 。 验 收 不 合 格 的 不 予 签 收 , 后 果 由
成 交 供 应 商 负 责 。 4 响 应 时 间 : 成 交 供 应 商 所 供 货 物 出 现 问 题 要 求 2 小 时 响 应 , 3天 内 解 决 。 5 成 交 供 应 商 提 供 给 采 购 人 的 货 物 必 须 合 格 , 如 双 方 对 货 物 质 量 有 异 议 , 成 交 供应 商 须 提 供 第 三 方 出 具 的 产 品 质 量 检 测 报 告 , 产 生 的 费 用 由 成 交 供 应 商 负 责 。付 款 方 式 本 项 目 无 预 付 款 , 学 生 自 愿 购 买 , 即 时 付 款 。 采 购 人 不 保 证 销 售 的 数 量 , 成 交 供 应商 应 承 担 由 此 带 来 的 风 险 。
验 收 方 法 及 标准 1.供 货 时 , 采 购 人 在 收 到 货 物 后 按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 对 成 交 供 应 商 所 提 供 的 货 物 进行 随 机 抽 样 , 对 抽 样 的 产 品 进 行 检 测 , 能 满 足 采 购 文 件 所 采 购 产 品 的 技 术 要 求 , 则通 过 验 收 。 如 随 机 抽 检 后 产 品 不 能 满 足 采 购 文 件 所 采 购 产 品 的 技 术 要 求 或 不 符 合 相关 标 准 , 则 不 通 过 验 收 。 一 切 检 测 费 用 及 因 抽 检 而 损 坏 的 产 品 由 成 交 供 应 商 承 担 。2.成 交 供 应 商 对 验 收 中 采 购 人 提 出 的 问 题 , 应 在 2 天 内 给 予 书 面 答 复 , 并 提 出 可行 的 解 决 方 案 , 并 负 责 实 施 。3.供 货 时 , 须 随 货 物 提 供 检 验 报 告 原 件 。 如 检 验 报 告 为 虚 假 或 存 在 局 部 替 换 报 告内 容 的 情 况 , 视 为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 由 此 造 成 采 购 人 经 济 损 失 的 由 成 交 供 应 商 负 责 承担 全 部 赔 偿 责 任 。4.采 购 人 可 通 过 批 量 发 货 前 随 机 抽 样 或 日 常 零 星 购 买 抽 样 的 方 式 , 重 点 查 验 本 批次 的 检 测 报 告 , 每 个 批 注 和 样 式 的 校 服 各 抽 检 2 套 件 留 样 封 存 , 作 为 必 要 时 送检 的 样 品 。
报 价 要 求 报 价 为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的 现 场 交 货 价 , 包 括 :1.货 物 面 料 辅 料 及 货 物 制 作 的 价 格 2.货 物 的 标 准 附 件 备 品 备 件 专 用 工 具 的 价 格 3.包 装 运 输 装 卸 售 后 服 务 等 费 用 4.必 要 的 保 险 费 用 和 各 项 税 费 5.货 物 检 测 费 用 。供 应 商 报 价 不 得 超 过 采 购 预 控 单 价 125 元 /套 , 否 则 按 无 效 响 应 处 理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16
其 他 要 求 1.成 交 供 应 商 要 严 格 按 照 采 购 人 款 式 要 求 , 材 质 质 量 提 供 设 计 方 案 。2.成 交 供 应 商 按 货 物 需 求 一 览 表 中 的 面 料 尺 寸 进 行 采 购 , 如 未 找 到 需 要 面料 花 样 的 , 可 选 用 其 他 面 料 花 样 替 代 , 但 面 料 技 术 参 数 要 求 不 变 , 在 开 始 制 作 前 提供 样 本 给 采 购 人 确 认 后 , 方 可 进 行 制 作 。3.对 有 特 殊 尺 码 需 求 的 学 生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残 疾 生 体 型 肥 胖 者 等 能 提 供 校 服定 制 服 务 。4.保 证 所 提 供 的 服 装 品 质 不 低 于 样 品 。 三 样 品 要 求样 品 提 供 : 递 交 首 次 响 应 文 件 的 同 时 , 供 应 商 应 按 以 下 要 求 提 供 样 品 ,供 评 委 现 场 比 较 评 审 (未 提 供 样品 或 样 品 不 齐 全 的 ,样 品 分 为 0分 )。 样 品 的 全 部 费 用 由 各 供 应 商 自 负 , 样 品 应 与 响 应 文 件 中 的 所 竞产 品 相 一 致 , 成 交 供 应 商 样 品 将 由 采 购 人 留 存 , 作 为 验 收 依 据 , 不 予 退 还 。(一 )样 品 递 交 内 容 : 序 号 1 夏 款 校 服 1套 , 由 供 应 商 根 据 技 术 参 数 要 求 自 行 设 计 款 式 。
二 样 品 递 交 方 式 : 由 供 应 商 亲 自 将 样 品 送 达 样 品 递 交 地 点 , 并 办 理 样 品 接 收 登 记 手 续 , 以 其它 方 式 递 交 样 品 的 将 被 拒 绝 接 收 , 后 果 自 负 。 三 样 品 递 交 时 间 : 2023年 10 月 7 日 9 时 00 分 至 9时 30分 逾 期 递 交 所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供 应 商 自 行 承 担 。 样 品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年 10 月 7 日 9 时 30 分 。 四 样 品 递 交 地 点 : 柳 州 市 滨 江 东 路 16号 三 区 二 层 211-218室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五 样 品 清 退 时 间 : 未 成 交 的 供 应 商 所 提 供 的 样 品 将 在 成 交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供 应 商 接 到 通 知 之 日 起 3 日 内 不 领 取 的 , 采 购 人 可 自 行 处 理 逾 期 领 取 所 造 成 的 丢 失 责 任 由 供 应 商自 行 承 担 。 为 防 冒 领 , 领 取 人 为 原 递 交 人 的 须 出 具 本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 非 原 递 交 人 来 领 取 的 , 除 须 出 具领 取 人 本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外 还 须 提 交 原 递 交 样 品 单 位 的 授 权 书 原 件 , 否 则 不 予 办 理 。
注 :1.样 品 的 外 包 装 及 标 识 不 能 出 现 暴 露 供 应 商 身 份 的 信 息 , 如 供 应 商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商 标 等 。递 交 样 品 前 请 自 觉 对 类 似 信 息 作 密 封 隐 藏 处 理 。 否 则 , 该 样 品 有 可 能 被 拒 绝 接 收 。2.成 交 供 应 商 所 提 交 的 样 品 在 发 出 成 交 通 知 书 后 三 个 工 作 日 内 由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移 交 给 采 购 人 样品 封 存 , 并 作 为 验 收 依 据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17
第 四 章 评 定 成 交 的 标 准一 评 标 原 则(一 磋 商 小 组 构 成 : 本 项 目 的 磋 商 小 组 由 采 购 人 代 表 和 有 关 技 术 经 济 等 方 面 的专 家 组 成 。 成 员 人 数 应 当 为 三 人 以 上 含 三 人 单 数 。 二 评 标 方 式 : 以 封 闭 方 式 进 行 评 标 。 评 标 全 过 程 中 不 允 许 供 应 商 与 磋 商 小 组 之 间 有 可 能 影 响 到 评 标 结 果 公 正 性 的 会 面 与 谈 话 , 以 体 现 公 平 公 正 的 基 本 原 则 。(三 评 标 方 法 : 综 合 评 分 法 。二 评 标 方 法对 进 入 详 评 的 , 磋 商 小 组 将 以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响 应 文 件 为 评 定 依 据 , 最 终 分 值 按百 分 制 进 行 评 分 按 四 舍 五 入 取 百 分 位 两 位 小 数 。
1.价 格 分 30 分某 供 应 商 价 格 分 供 应 商 最 低 单 套 报 价 金 额 / 某 供 应 商 单 套 报 价 金 额 302.技 术 分 10 分拟 投 入 产 品 主 要 材 料 面 料 提 供 国 家 认 可 的 第 三 方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检 测 报 告 复 印件 , 每 有 一 项 得 2 分 , 满 分 10 分 。 检 测 结 果 为 合 格 , 包 括 材 质 鉴 定 甲 醛 含 量 起球 干 湿 摩 擦 色 牢 度 可 分 解 致 癌 芳 香 胺 染 料 等 各 项 指 标 3.项 目 实 施 方 案 分 17 分评 委 在 打 分 前 根 据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对 本 项 目 的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生 产 计划 技 术 人 员 的 安 排 生 产 及 设 备 能 力 保 障 质 量 保 障 措 施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提 供 本 项目 的 针 对 性 方 案 等 进 行 独 立 打 分 。 未 提 供 或 提 供 不 符 合 不 得 分 。
一 档 5 分 :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描 述 简 单 , 各 方 面 基 本 满 足 项 目 实 施 。二 档 11分 :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 有 人 员 分 工 职 责 , 有 一 定 的 专 业 技 术素 质 , 生 产 及 设 备 能 力 较 强 , 有 管 理 制 度 和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三 档 17分 :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针 对 性 强 , 符 合 本 项 目 需 求 特 点 , 项 目 实 施 准 备 充 足 ,人 员 分 工 职 责 明 确 合 理 , 专 业 技 术 素 质 高 , 经 验 丰 富 , 生 产 及 设 备 能 力 强 , 管 理 制 度 完善 详 细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18
4.售 后 服 务 方 案 分 15 分评 委 根 据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独 立 打 分 。 未 提 供 或 提 供 不 符 合 不 得 分 。一 档 5 分 : 供 应 商 提 供 了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基 本 满 足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二 档 10 分 : 供 应 商 提 供 了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 对 售 后 工 作 有 简 单 的 分 析 , 具 有 可行 性 , 方 案 满 足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三 档 15 分 : 供 应 商 提 供 了 详 细 的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应 急 预 案 质 量 保 障 等 措 施 操 作 性 强 售 后 服 务 具 有 针 对 性 , 及 时 调 换 不 合 体 服 装 , 售 后 服 务 进 度 跟 进 和 售 后 保 障体 系 完 善 。5.样 品 分 20分评 委 根 据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样 品 的 质 量 款 式 外 观 面 料 里 料 效 果 颜 色 材 质
制 作 工 艺 等 方 面 进 行 独 立 打 分 。序 号 评 审 项 目 优 良 差1 样 品 材 质 质 感 布 料 穿 着 舒 适 性等 6分 4分 2分2 样 品 款 式 外 形 框 架 图 案 搭 配 等 4分 2分 1分3 样 品 颜 色 染 色 工 艺 色 牢 度 等 2分 1分 0.5分4 针 织 密 度 线 头 等 2分 1分 0.5分5 缝 制 工 艺 针 距 线 路 用 线 等 4分 2分 1分6 其 他 清 洁 度 无 残 疵 光 泽 度 平整 度 等 2分 1分 0.5分
6.信 誉 分 3分供 应 商 具 备 有 效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职 业 健 康 管 理体 系 认 证 证 书 每 有 一 项 得 1分 , 满 分 3分 。 响 应 文 件 中 提 供 证 书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供 应 商公 章 7.业 绩 分 5分供 应 商 自 2020年 1月 1日 以 来 的 同 类 项 目 成 功 案 例 , 每 项 得 1分 , 满 分 5分 。 响 应 文 件 中 提 供 合 同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总 得 分 1 2 3 4 5 6 7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19
三 成 交 候 选 供 应 商 推 荐 原 则磋 商 小 组 将 按 照 评 审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顺 序 排 列 得 分 相 同 时 , 以 最 后 报 价 由 高 到 低 顺序 排 列 得 分 相 同 且 最 后 报 价 相 同 的 , 按 技 术 指 标 优 劣 顺 序 排 列 并 推 荐 综 合 得 分 前 三名 为 成 交 候 选 供 应 商 。 排 名 第 一 的 成 交 候 选 人 放 弃 成 交 因 不 可 抗 力 提 出 不 能 履 行 合 同的 , 采 购 单 位 可 以 确 定 排 名 第 二 的 成 交 候 选 人 为 成 交 供 应 商 , 或 重 新 采 购 。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20
第 五 章 合 同 格 式 采 购 人 甲 方 :供 应 商 乙 方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合 同 类 型 : 买 卖 合 同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 按 照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条 款 和 乙 方 投 标 竞 标 承 诺 , 甲 乙 双 方 签 订 本 合 同 。
第 一 条 合 同 标 的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夏 款 年 级 服 每 套 元 报 价 包 含 :1.货 物 面 料 辅 料 及 货 物 制 作 的 价 格 2.货 物 的 标 准 附 件 备 品 备 件 专 用 工 具 的 价 格 3.包 装 运 输 装 卸 售 后 服 务 等 费 用 4.必 要 的 保 险 费 用 和 各 项 税 费 5.货 物 检 测 费 用 。第 二 条 质 量 要 求符 合 国 家 中 小 学 生 校 服 GB/T***** 标 准 国 家 纺 织 产 品 基 本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GB*****
标 准 婴 幼 儿 及 儿 童 纺 织 产 品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GB ***** 等 国 家 标 准 要 求 。第 三 条 交 货 时 间 地 点1.交 货 时 间 : 。2.交 货 地 点 :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第 四 条 质 量 验 收1.甲 方 按 照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及 合 同 约 定 的 质 量 要 求 进 行 验 收 。2.如 随 机 抽 检 后 产 品 不 能 满 足 采 购 文 件 所 采 购 产 品 的 技 术 要 求 或 不 符 合 相 关 标 准 , 则 不 通 过 验 收 。3.乙 方 对 验 收 中 甲 方 提 出 的 问 题 , 应 在 2 天 内 给 予 书 面 答 复 , 并 提 出 可 行 的 解 决 方 案 , 并 负 责 实 施 。4.供 货 时 , 须 随 货 物 提 供 检 验 报 告 原 件 。 如 检 验 报 告 为 虚 假 或 存 在 局 部 替 换 报 告 内 容 的 情 况 , 视 为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 由 此 造 成 甲 方 经 济 损 失 的 由 乙 方 负 责 承 担 全 部 赔 偿 责 任 。5.甲 方 可 通 过 批 量 发 货 前 随 机 抽 样 或 日 常 零 星 购 买 抽 样 的 方 式 , 重 点 查 验 本 批 次 的 检 测 报 告 , 每 个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21
批 注 和 样 式 的 校 服 各 抽 检 2 套 件 留 样 封 存 , 作 为 必 要 时 送 检 的 样 品 。第 五 条 售 后 服 务1.质 保 期 : 质 保 期 至 少 1 年 自 交 货 并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计 , 免 费 送 货 上 门 。 质 保 期 内 出 现 质 量 问题 由 乙 方 负 责 免 费 更 换 。 服 装 发 放 时 , 如 有 不 合 体 的 , 由 乙 方 负 责 免 费 改 制 或 更 换 。2.规 范 标 准 :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和 制 造 厂 家 合 格 产 品 的 出 厂 质 量 标 准 。3.质 量 要 求 : 1 货 物 必 须 是 全 新 合 格 产 品 , 产 品 质 量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及 安 全 规 范 2 乙 方 须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实 行 三 包 。 3 甲 方 对 乙 方 所 交 货 物 依 照 采 购 文 件 上 的 技 术 规 格 要 求 和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现 场 验 收 , 性 能 达 到
技 术 要 求 的 , 给 予 签 收 。 验 收 不 合 格 的 不 予 签 收 , 后 果 由 乙 方 负 责 。 4 响 应 时 间 : 乙 方 所 供 货 物 出 现 问 题 要 求 2小 时 响 应 , 3天 内 解 决 。 5 乙 方 提 供 给 甲 方 的 货 物 必 须 合 格 , 如 双 方 对 货 物 质 量 有 异 议 , 乙 方 须 提 供 第 三 方 出 具 的 产 品 质量 检 测 报 告 , 产 生 的 费 用 由 乙 方 负 责 。第 六 条 付 款 方 式本 项 目 无 预 付 款 , 学 生 自 愿 购 买 , 即 时 付 款 。 甲 方 不 保 证 销 售 的 数 量 , 乙 方 应 承 担 由 此 带 来 的 风 险 。第 七 条 违 约 责 任1.若 校 服 确 有 质 量 问 题 , 乙 方 应 给 予 退 货 退 还 相 应 货 款 及 赔 偿 因 此 产 生 的 所 有 损 失 。2.乙 方 未 能 按 时 或 按 合 同 约 定 数 量 交 货 的 , 每 日 按 逾 期 交 货 货 物 金 额 的 0.5 向 甲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3.甲 方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收 货 物 致 合 同 无 法 履 行 , 甲 方 向 乙 方 支 付 合 同 总 金 额 5%的 违 约 金 。4.乙 方 逾 期 30天 仍 未 能 交 付 货 物 的 , 甲 方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 因 乙 方 原 因 致 使 合 同 解 除 的 , 乙 方 应 向 甲方 支 付 合 同 总 金 额 5%的 违 约 金 。第 八 条 合 同 的 解 除1.如 果 一 方 严 重 违 反 合 同 , 且 在 收 到 对 方 违 约 通 知 书 后 30天 内 仍 未 能 改 正 违 约 行 为 的 , 另 一 方 可 以解 除 合 同 , 并 上 报 甲 方 上 级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2.乙 方 因 其 自 身 原 因 被 取 消 供 货 资 格 的 , 本 合 同 自 行 解 除 。第 九 条 争 议 解 决 方 式本 合 同 在 履 行 过 程 中 发 生 争 议 , 由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 也 可 以 向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调 解 , 协 商 或 调
解 不 成 的 , 按 下 列 第 种 方 式 解 决 :1.向 当 地 仲 裁 委 员 会 仲 裁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22
2.向 当 地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第 十 条 其 他 约 定第 十 一 条 其 他1.合 同 的 有 效 期 年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2.本 合 同 原 件 一 式 份 ,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份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执 一 份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3.本 合 同 未 尽 事 宜 , 双 方 可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
甲 方 :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理 人 :日 期 : 年 月 日乙 方 :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授 权 代 理 人 : 身 份 证 号 码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 年 月 日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23
第 六 章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24
响 应 文 件 (封 面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
供 应 商 名 称 :供 应 商 联 系 人 :供 应 商 联 系 电 话 : 年 月 日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25
附 件 一 磋 商 书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依 据 贵 方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采 购 的 磋 商 邀 请 , 我 方 姓 名 和 职 务 经 正式 授 权 并 代 表 供 应 商 供 应 商 名 称 地 址 提 交 下 述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一 份 , 副 本 份 ,电 子 版 一 份 , 包 含 下 列 内 容 :1. 报 价 表2. 资 格 证 明 文 件3. 商 务 响 应 表4. 技 术 响 应 表5. 项 目 实 施 方 案6. 服 务 承 诺 书
7. 按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供 应 商 须 知 和 技 术 规 格 要 求 提 供 的 有 关 文 件 在 此 , 授 权 代 表 宣 布 同 意 如 下 :1. 将 按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的 约 定 履 行 合 同 责 任 和 义 务 2. 已 详 细 审 查 全 部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 包 括 补 遗 文 件 如 果 有 的 话 我 们 完全 理 解 并 同 意 放 弃 对 这 方 面 有 不 明 及 误 解 的 权 力 3. 同 意 提 供 按 照 贵 方 可 能 要 求 的 与 其 磋 商 有 关 的 一 切 数 据 或 资 料 4. 与 本 磋 商 有 关 的 一 切 正 式 往 来 信 函 请 寄 : 邮 政 编 号 :电 话 /传 真 : 电 子 函 件 :开 户 银 行 : 帐 号 /行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或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供 应 商 名 称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26
保 证 金 证 明 格 式
供 应 商 公 章 自 然 人 竞 标 加 盖 手 指 指 印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年 月 日说 明 :1 请 务 必 在 银 行 进 帐 单 或 电 汇 凭 证 的 用 途 或 空 白 栏 上 注 明 项 目 编 号 。 出 票 人 汇 款 人 须 填 写 供应 商 单 位 名 称 , 不 得 填 写 个 人 姓 名 。2 进 帐 单 或 电 汇 凭 证 复 印 件 务 必 保 持 清 晰 完 整 。3 若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保 证 金 专 户 在 规 定 递 交 的 时 间 内 没 有 收 到 其 缴 纳 的 磋 商 保 证 金 ,则 取 消 其 磋 商 资 格 。 进 帐 单 或 电 汇 凭 证 银 行 复 印 件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27
附 件 二 报 价 表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单 套 报 价 金 额 元 备 注1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供 应 商 报 价 不 得 超 过 采 购预 控 单 价 125元 /套 , 否 则将 按 无 效 响 应 处 理 。交 货 时 间 :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日 内 交 货 完 毕 。
投 标 报 价 为 一 次 性 报 价 , 利 润 及 风 险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考 虑 。供 应 商 公 章 自 然 人 竞 标 加 盖 手 指 指 印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年 月 日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28
附 件 三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身 份 证 明 书单 位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 年 月 日经 营 期 限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系 供 应 商 单 位 名 称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特 此 证 明 。 供 应 商 自 然 人 竞 标 加 盖 手 指 指 印 : 公 章
时 间 : 年 月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签 名 或 盖 签 章 :说 明 :1.内 容 填 写 要 明 确 ,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应 为 原 件 , 文 字 要 工 整 清 楚 , 涂 改 无 效 。2.不 得 转 借 转 让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第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复 印 件 背 面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第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复 印 件 正 面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29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授 权 委 托 书致 :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我 姓 名 系 供 应 商 名 称 的 法 定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 现 授 权 委 托 姓 名 以 我 方 的 名 义 参 加 项目 的 磋 商 活 动 , 并 代 表 我 方 全 权 办 理 针 对 上 述 项 目 的 磋 商 开 标 评 审 签 约 等 具 体 事 务 和 签 署 相关 文 件 。我 方 对 被 授 权 人 的 签 名 事 项 负 全 部 责 任 。 代 理 期 限 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在 撤 销 授 权 的 书 面 通 知 以 前 , 本 授 权 书 一 直 有 效 。 被 授 权 人 在 授 权 书 有 效 期 内 签 署 的 所 有 文 件不 因 授 权 的 撤 销 而 失 效 。被 授 权 人 无 转 委 托 权 , 特 此 委 托 。被 授 权 人 签 名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名 或 盖 签 章 :所 在 部 门 职 务 : 职 务 :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 供 应 商 自 然 人 竞 标 加 盖 手 指 指 印 公 章 年 月 日
委 托 代 理 人 第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背 面 委 托 代 理 人 第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正 面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30
附 件 四 : 供 应 商 直 接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信 息 表 格 式 :供 应 商 直 接 控 股 股 东 信 息 表 格 式 序 号 直 接 控 股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比 例 身 份 证 号 码 或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备 注12
注 : 1.直 接 控 股 股 东 : 是 指 其 出 资 额 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资 本 总 额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或 者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占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总 额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的 股 东 出 资 额 或 者 持 有 股 份 的 比 例 虽 然 不 足 百 分 之 五 十 ,但 依 其 出 资 额 或 者 持 有 的 股 份 所 享 有 的 表 决 权 已 足 以 对 股 东 会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股东 。 2.本 表 所 指 的 控 股 关 系 仅 限 于 直 接 控 股 关 系 , 不 包 括 间 接 的 控 股 关 系 。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与 公 司之 间 的 关 系 不 属 于 本 表 所 指 的 直 接 控 股 关 系 。供 应 商 直 接 管 理 关 系 信 息 表 格 式 序 号 直 接 管 理 关 系 单 位 名 称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备 注
12 注 : 1.管 理 关 系 : 是 指 不 具 有 出 资 持 股 关 系 的 其 他 单 位 之 间 存 在 的 管 理 与 被 管 理 关 系 , 如 一 些 上 下级 关 系 的 事 业 单 位 和 团 体 组 织 。2.本 表 所 指 的 管 理 关 系 仅 限 于 直 接 管 理 关 系 , 不 包 括 间 接 的 管 理 关 系 。供 应 商 公 章 自 然 人 竞 标 加 盖 手 指 指 印 :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年 月 日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31
附 件 五 供 应 商 资 格 信 用 承 诺 函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声明供 应 商 公 章 自 然 人 竞 标 加 盖 手 指 指 印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年 月 日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32
附 件 六 商 务 响 应 表 格 式 项 目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是 否 响 应 供 应 商 的 承 诺 或 说 明 备 注
供 应 商 公 章 自 然 人 竞 标 加 盖 手 指 指 印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年 月 日附 件 七 技 术 响 应 表 格 式 项 目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是 否 响 应 供 应 商 的 承 诺 或 说 明 备 注
供 应 商 公 章 自 然 人 竞 标 加 盖 手 指 指 印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年 月 日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33
附 件 八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格 式 由 供 应 商 按 本 项 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第 三 章 项 目 要 求 要 求 及 评 分 办 法 中 的 评 分 点 自 行 编 制 。供 应 商 公 章 自 然 人 竞 标 加 盖 手 指 指 印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项 目 实 施 人 员 主 要 从 业 人 员 及 其 技 术 资 格 一 览 表姓 名 职 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参 加 本 单 位 工 作时 间 劳 动 合 同 编 号注 : 在 填 写 时 , 如 本 表 格 不 适 合 竞 标 单 位 的 实 际 情 况 , 可 根 据 本 表 格 式 自 行 制 表 填 写 。
供 应 商 公 章 自 然 人 竞 标 加 盖 手 指 指 印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柳 州 铁 一 中 学 年 级 服 YZLLZ2023-C1-058-LZQT
34
附 件 九 服 务 承 诺 书 格 式 第 1 条 对 合 同 条 款 付 款 方 式 全 部 予 以 响 应 。第 2 条 由 供 应 商 按 第 三 章 项 目 要 求 要 求 自 行 填 写 , 所 作 的 承 诺 作 为 构 成 合 同 不 可 分 割 的部 分 , 必 须 真 实 诚 信 , 如 提 供 虚 假 承 诺 或 在 中 标 成 交 后 不 按 其 承 诺 履 行 的 , 将 依 法 追 究 违 约 责任 , 并 按 相 关 规 定 予 以 处 罚 。 备 注 : 以 上 为 服 务 承 诺 格 式 , 第 1 条 为 供 应 商 必 须 列 明 , 其 余 条 款 供 应 商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一 一 列明 。
供 应 商 公 章 自 然 人 竞 标 加 盖 手 指 指 印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自 然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