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兴安县湘江漓江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湿地工程初步设计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桂林市兴安县湘江漓江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湿地工程初步设计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桂林市兴安县湘江漓江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湿地工程初步设计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XRZGL*******)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XRZGL*******
二、项目名称:桂林市兴安县湘江漓江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湿地工程初步设计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华方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和广西华南岩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迎春路安华大厦8楼801、802、803、805房(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18号昌泰尊府10号楼八层(投标联合体成员)
成交报价:******.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桂林市兴安县湘江漓江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湿地工程初步设计勘察及初步设计
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①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察设计工作,该时间不包含征地、项目评审、审图等时间;②设计后期服务周期从提交设计文件起至初步设计批复后。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吕昆、陈金名、彭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的6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以成交报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仟柒佰叁拾叁元整(¥673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成交情况:
未成交供应商名称 | 评标得分 | 排序 |
正弘设计有限公司 | 60.33 | 2 |
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8.9 | 3 |
2.未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无。
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灵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广西灵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兴西路城南安置小区3号楼一、二层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77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电商谷B座四楼
联系人:李工、张工
联系电话:0773-*******
采购人:广西灵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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