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中央社区便民体育运动场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孚中央社区便民体育运动场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JHL[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孚中央社区便民体育运动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孚中央社区便民体育运动场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在结果公告期间收到质疑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四条的规定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处理质疑事项,经原评标委员会核实后,厦门市广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未体现管材检测结果及提供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劳务员)不满足要求,质疑成立。厦门市广科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影响了成交结果,成交结果给予撤销。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经核实,本项目合格投标人共有14家,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且本项目推荐成交候选人数为3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故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更正为得分最高的:厦门市辉元建设有限公司(原第二成交候选人)。更正内容:原公告的合同包1(孚中央社区便民体育运动场工程)成交供应商(第1候选人):厦门市广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文华路2号5楼,项目经理:高泉澄,执业证书信息:闽135*****018***** ),更正为:厦门市辉元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一里175号605室,项目经理:沈玥,执业证书信息:闽235*****014***** );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孚中央社区便民体育运动场工程)代理服务费金额:1.******(万元),更正为:2.******(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孚中央社区便民体育运动场工程)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厦门市广科建设有限公司,更正为:厦门市辉元建设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孚中央社区便民体育运动场工程)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2,375,000.00元,更正为:2,687,9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光路253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891号泰地海西中心A座1704室

联系方式:189*****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昌发

电话:189*****050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8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便民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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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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