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镇新民村曹庄、东湾、幸福、新河组农田发包中标结果

高邮镇新民村曹庄、东湾、幸福、新河组农田发包中标结果

高邮镇新民村曹庄、东湾、幸福、新河组农田发包
项目编号:*********A********
产权类型: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出租
流转期限:4年
乡镇(街道):高邮镇
村(社区):新民村
组别:
公示日期:2023-10-07

产权信息
登记日期:2023-09-21
所有权人:高邮市高邮镇新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权证编号: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 否
项目描述:标段6:流转期限4年0月,报名费300元,保证金*****元(无息),该农田仅限种植小麦、杂交水稻,部分农田需要提水灌溉。位于 曹庄、东湾、幸福、新河组,交通便利。出租的农田面积约493.54亩,其中标准农田约378.1亩,该项目交易底价1000元/年/亩,最高限阶1200元/年/亩,在线自由竞价(正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元/年/亩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高报价不得高于1200元/年/亩。如有多人出价1200元/年/亩,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若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旱地约115.44亩,固定价200元/年/亩。1、履约合同保证金、农田租金:中标方须在中标后3日内一次性缴齐履约合同保证金100元/亩及农田租金,签订承租合同。 2、农田管理费50元/亩/年。 3、承租期内承包人禁止转租,否则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4、农田基础设施使用保证金: 3万元/标段。所有农田基础设施均由中标方负责日常的维护与维修。租约到期后,中标方应完好如初地交由出租方,如发现农田设施损坏无法使用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在该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5、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保证金: 1万元/标段。中标方在履约合同期间必须服从镇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得焚烧和乱抛秸秆,否则发现一起在该保证金中扣除0.5万元,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直至全部没收履约合同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6、中标后,经公示无异议期满三日内,中标方需按中标价如数缴纳承租金、农田管理费及相关保证金。如未如期如数缴纳的,直接视同放弃中标,由出租方另行确定承租人。 7、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市、镇农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与指导,不得应用禁用品种和农药,不得种植直播稻。如不服从管理的,发现一起,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1万元。 8、中标方在承租期满后要及时收割让地,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农田,包括旱地。如未按时交地,中标方须缴纳违约金每天每亩50元,在履约合同保证金中扣除。 9、承租期内承租方旱地改水田的,需在征得出租方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投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0、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的租金,需在每年8月25日前按时足额缴到高邮市裕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交易面积: 493.54亩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流转用途: 粮食生产
补充说明:若第一成交方放弃,没收竞价保证金。流出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顺延确定成交方也可重新组织竞价。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否承包权人:经营权人:
权属类型: 集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他项权利人:
项目审查信息项目审查表: 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4.jpg 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3.jpg 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5.jpg 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2.jpg 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1.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村民(成员)代表意见扫描件2.jpg 村民(成员)代表意见扫描件1.jpg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高邮市高邮镇新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印正军
联系电话:137*****908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6流转期限:4年
标段描述:标段6:流转期限4年0月,报名费300元,保证金*****元(无息),该农田仅限种植小麦、杂交水稻,部分农田需要提水灌溉。位于曹庄、东湾、幸福、新河组,交通便利。出租的农田面积约493.54亩,其中标准农田约378.1亩,该项目交易底价1000元/年/亩,最高限阶1200元/年/亩,在线自由竞价(正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元/年/亩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高报价不得高于1200元/年/亩。如有多人出价1200元/年/亩,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若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旱地约115.44亩,固定价200元/年/亩。1、履约合同保证金、农田租金:中标方须在中标后3日内一次性缴齐履约合同保证金100元/亩及农田租金,签订承租合同。 2、农田管理费50元/亩/年。 3、承租期内承包人禁止转租,否则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4、农田基础设施使用保证金: 3万元/标段。所有农田基础设施均由中标方负责日常的维护与维修。租约到期后,中标方应完好如初地交由出租方,如发现农田设施损坏无法使用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在该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5、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保证金: 1万元/标段。中标方在履约合同期间必须服从镇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得焚烧和乱抛秸秆,否则发现一起在该保证金中扣除0.5万元,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直至全部没收履约合同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6、中标后,经公示无异议期满三日内,中标方需按中标价如数缴纳承租金、农田管理费及相关保证金。如未如期如数缴纳的,直接视同放弃中标,由出租方另行确定承租人。 7、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市、镇农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与指导,不得应用禁用品种和农药,不得种植直播稻。如不服从管理的,发现一起,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1万元。 8、中标方在承租期满后要及时收割让地,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农田,包括旱地。如未按时交地,中标方须缴纳违约金每天每亩50元,在履约合同保证金中扣除。 9、承租期内承租方旱地改水田的,需在征得出租方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投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0、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的租金,需在每年8月25日前按时足额缴到高邮市裕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交易面积:493.54亩
报名费:¥ 300
保证金:¥ *****
预期价格:小写 1000元/年/亩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 正向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汇款
成交情况: 成功成交日期:2023-10-07
成交人:陈立军成交价:小写 1,200.00 元/年/亩
成交(合同)总金额:小写 2,368,992.00 元
补充说明:若第一成交方放弃,没收竞价保证金。流出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顺延确定成交方也可重新组织竞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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