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第二次
南川区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第二次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5年12月28日—— 2015年12月30日)
项 目 名 称 | 南川区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0172 | ||||||||
招标人 |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一标段 (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鼎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拟 中标人 | 四川鼎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65.322856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8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川区发改委 | 联系 电话 | |||||||
南川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24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南川区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已由南川发改委发[2015]4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川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川区骑龙乡石河村。
2.2建设规模:骑龙乡石河村改造中低产田3000亩。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骑龙乡石河村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无围标、串标、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记录。********3">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4日起在www.ncggjy.com网上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不交招标文件资料费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 年12月24日9:00-10:00时,开标时间为2015年 12月24日10:00时,地点为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南川区北环路电信大楼斜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川区政府3楼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万科中心1栋20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电 话: ***-********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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