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堡街道九和魅共富街区小品设计及氛围营造中标结果
九堡街道九和魅共富街区小品设计及氛围营造中标结果
关于九堡街道九和魅共富街区小品设计及氛围营造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 11NMB1F563*****314401
二、合同名称: 九堡街道九和魅共富街区小品设计及氛围营造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XRGC-JBJD2023-001
四、项目名称: 九堡街道九和魅共富街区小品设计及氛围营造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九堡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沙大道1号
联 系 方 式:0571-********
供应商(乙方): 浙江友巢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云起中心1号楼402室
联 系 方 式: 137*****9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1、以九昌路作为街区中轴,整合利用室外公共空间,沿线统一标识系统,设计并制作安装小型服务驿站、休闲座椅、景观花艺、城市家具、雕塑小品等。2、服务内容包括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制作或采购、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3、项目设计要求立意新颖,富有创意,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综合分析现场环境情况,充分展现九堡街道九和魅共富街区特色文化。设计要与原有的景观相融合,设计方案应能体现“九堡历史沿革、电商直播的发展、乡情的抒发、诗画的展示、达人事迹、幸福邻里、梦想启航及共富未来”等元素,以小型服务驿站、休闲座椅、景观花艺、城市家具、雕塑小品等形式表达。4、设计成果要求。设计成果包括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深度要求和技术标准并根据项目进度提供。设计成果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稿一份。5、采购人对供应商各阶段提供的设计成果有提出修改的权利,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在雕塑和艺术装置体量及材料没有较大程度变化的情况下,成交价不予调整。设计方案经采购人最终确认后,雕塑类装置须提供模型小样和材料小样供采购人认可后方可制作。
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完成本项目标识、雕塑和艺术装置的制作或采购、安装施工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1、标识、雕塑和艺术装置的制作或采购。供应商应按照最终确定的设计文件进行标识、雕塑和艺术装置制作或采购。2、标识、雕塑和艺术装置的防护、包装及供货。3、基础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由供应商负责基础设计及施工。4、安装及施工管理。
服务期限: 30日历天
服务地点: 九堡街道九昌路沿线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0月0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唐慧燕 刘平原 李康钊 陈颖 张倩晗
九、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验收情况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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