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大观园贤林苑二期营销代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大观园贤林苑二期营销代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大观园贤林苑二期营销代理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AHTH-Z-2023-23

二、项目名称: 宿州市大观园贤林苑二期营销代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大方世家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599号海雨大厦办705

中标费率:1.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 宿州市大观园贤林苑二期营销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位于宿州市迎宾大道以南、宿州九中千亩园校区以北、通济二路以东、大观园贤林苑一期以西,具有相当的土地价值和交通资源优势。本项目招标范围:营销代理服务,包括营销策划、推广、市场分析研判和销售代理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年(注:项目销售量达到总体可售面积的90%,每套房产总房款全部到账)。

五、代理服务费:执行合同文件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联系方式:156*****71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恒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恒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西昌南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 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联系方式:  156*****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爱玲 电   话:  156*****7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销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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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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