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岗集镇胡庙路朝阳路-外环西路及规划支路金岗大道-富康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中标
长丰县岗集镇胡庙路朝阳路-外环西路及规划支路金岗大道-富康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中标
项目名称: | 长丰县岗集镇胡庙路(朝阳路-外环西路)及规划支路(金岗大道-富康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 ||
项目法人: | 长丰县岗集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长丰县岗集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09-13 |
长丰县岗集镇胡庙路(朝阳路-外环西路)及规划支路(金岗大道-富康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胡庙路(朝阳路-外环西路)及规划支路(金岗大道-富康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长丰县岗集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岗集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胡庙路(朝阳路-外环西路)及规划支路(金岗大道-富康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CCBZ*****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CCBZ*****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岗集镇
2.6 建设规模:胡庙路(朝阳路-外环西路)为新建道路,长约800米,规划红线宽度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支路(金岗大道-富康路)为新建道路,长约230米,规划红线宽度1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两条道路全部为新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电排、综合管线、绿化等及其它相关市政配套,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900万元。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39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全部服务成果内容。
2.9 招标范围:设计单位需满足规划、环保、节能等相关规定,充分结合需求开展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按照设计总承包方式,包干项目的所有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任务。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及批复;财政绩效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节能评价报告及批复;地震安全评价报告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批复;勘测定界;测绘、地质勘察;物探、管线调查探测及保护处理方案编制;规划方案设计及报规委会审查通过;初步设计及批复;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含供电排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核、施工招标技术标书编制;方案论证和咨询等技术服务;设计交底、答疑、交桩、参与工程验收;竣工图复核;组织专家评审等。所有设计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物探、测绘、地质勘察、环境影响评价等),同时所有程序由中标单位自行报批,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项目实施单位配合。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1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和 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
(6)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4日 00:00至2023年10月08日 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岗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合淮路西侧
邮 编:******
联系人:杨洋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
联系人:方飞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建设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3*****30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210000*****13845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5*****206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0天0小时26分40秒
长丰县岗集镇胡庙路(朝阳路-外环西路)及规划支路(金岗大道-富康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胡庙路(朝阳路-外环西路)及规划支路(金岗大道-富康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023ACCB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3日
开标日期:2023年10月08日
长丰县岗集镇胡庙路(朝阳路-外环西路)及规划支路(金岗大道-富康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颍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14层、15层、16层、17层、18层/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51号
投标报价:1.41%
质量:合格
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全部服务成果内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清源路268-1号
投标报价:1.98%
质量:合格
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全部服务成果内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岗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合淮路西侧
联系人:杨洋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方飞
联系电话:0551-********、0551-********
公示期: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08日
0天0小时34分13秒
标签: 政道路工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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