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中心卫生院大通湖区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及特色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千山红镇中心卫生院办公设备采购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中心卫生院大通湖区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及特色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千山红镇中心卫生院办公设备采购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中心卫生院大通湖区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及特色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千山红镇中心卫生院)办公设备采购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大财采计[2023]021号-1
采购人(全称):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中心卫生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益阳市顶鼎家具装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大通湖区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及特色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千山红镇中心卫生院)办公设备采购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大财采计[2023]021号
3、项目内容:大通湖区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及特色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千山红镇中心卫生院)办公设备采购重新立项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黄先生
6、联系电话:151*****86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0月09日,完成日期:2023年10月24日。总日历天数:15天。
2、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中心卫生院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详见合同内容
验收方式:详见合同内容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内容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8-1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8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中心卫生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8*****268 电 话:130*****730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 益阳 赫山 益阳市银城大市场B区二楼顶鼎办公家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分理处
帐 号:184*****040******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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