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项目招标

清洁生产项目招标

1.项目名称:清洁生产项目招标

2.标的内容、执行标准:投标方根据要求向招标方提供清洁生产项目相关服务,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2.1编制清洁生产审核的报告、完成报告的评审并取得当地政府部门的审核意见。

2.2编制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报告、完成报告的评审并取得当地政府部门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3.地点: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4.付款方式:具体结算方式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内要求。

5.项目要求:

5.1向甲方提交需要调查内容的表格、清单;了解机构设置、产品工艺流程、主要环保问题。

5.2指导甲方建立相关制度和审核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5.3制订审核重点需要监测和测量的内容表格、清单。并分析、判断审核重点监测和测量数据是否满足审核要求,及时向甲方反馈。

5.4向甲方派出有相关专业背景、资质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指导审核、提出清洁生产方案。

5.5指导甲方建立和完善清洁产管理制度。

5.6指导制定持续清洁生产计划。

5.7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完成评审取得批复。

5.8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完成验收评审取得验收批复。

5.9本次招标项目须在2023年底前进行公示,2024年年初提交审核评估报告。

6.违约责任:中标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招标方联系后仍然无法满足要求,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损失程度向中标方索赔。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判决。

8.报价规定:本次采取一次性报价投标的方式,报价为含税价,要求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采取最低价中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9.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我司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9.3定标后在5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天内签订相关合同。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提供企业相关的资质证书,法人委托授权书;企业组织机构图。(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10.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和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10.3具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物料平衡测试、能量和水平衡测试的基本检测分析器具、设备或手段。

10.4拥有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程和节能、节水、污染防治管理要求的技术人员。

10.5拥有掌握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并具有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经验的技术人员。

11.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16日 9时30分 (北京时间)在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11.2参与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函件投标方式,以函件方式参与投标时,快递单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于2023年10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报价单原件寄达(以收达时间为准)。邮寄地址:福建省建瓯市吉苑路11号,单位名称: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收件人:魏李婕;联系方式:152*****669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预交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汇款电子回单或保证金函以单独密封方式装订)。

12.2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方式提交:

12.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建瓯支行、账户名: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93*****010*******),汇款回单请附在密封的招标文件内。

12.2.2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3未中标投标人预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形式退还。

12.4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全部履行完毕,招标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予以全额退还。

12.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2.5.2 成为中标人后无法按规定履行后续的相关维保义务的,或成为中标人后5天内,中标方未能按招标方通知签订合同的;

12.5.3 因中标人不遵守合同或协议规定,致使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失,被招标人用于抵偿损失的;

12.5.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3.投标文件要求:

13.1投标资料分成两部分,每部分编制一式二份并分开单独装订密封:

13.2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机构资质认定证书;b.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c.企业简介;d.非法人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e.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分别加盖公章。

13.3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各部分分项报价、商务偏离表有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的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

13.4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3.5 投标诚信承诺书和投标报价单采用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投标人自行制作的该项文档无效,其它材料由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规定自行制作。

14.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为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工作小组。在投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招标小组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议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5.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www.zzsx.com.cn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www.qingshanpaper.com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www.fjqfkg.com

联系方式: 0599-******* *******(传真)

联系电话:152*****669(技术交流)

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工作小组 2023年10月9日

投标诚信承诺书

我方为投标方,参加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的招标活动,奉行诚实守信的招标原则,我方向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投标书和其它资料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全面、无虚假和误导性信息。

二、在投标过程中,决不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及其有关人员和评标委员行贿,决不采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决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决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决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决不在施标过程中偷工减料、降低标准、以次充好,违规投标。

六、如不能信守以上承诺中的任何一条,中标无效,退出项目,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给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依约承担赔偿责任,且今后不再参加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招投标。

承诺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单

1、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话:传真:

2、报价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我单位完全接受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4、我单位就报价文件所列的招标项目“”进行报价。

5、售后服务方式或特殊承诺条款:

6、备注说明:

(1)、报价必须对照本次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有关规定的标准报价。

(2)、如与本次招标文件报价质量标准不符的视为无效。

(3)、未使用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本投标报价单的投标资料无效。

(4)、参与报价的投标人视为已在投标前全面了解本次招标的文件规定。

(5)、报价中涉及的付款方式为转账或承兑中选择其中壹种或全选。

(6)、其他事项经本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做出决定后在合同中详细明确。

报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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