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篮球馆运营管理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均安篮球馆运营管理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数量 | 服务期限 |
第一候选人 | 佛山市顺德区百翔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 ******.00元/年 | 1项 | 10年 |
1.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评标过程及结果:查看。
2. 中标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本项目不需要公示业绩。
3、废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 0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为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顺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 联系电话:0757-********
招标代理: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地址:顺德区均安镇恒安路18号(原交通中心办公楼) 联系电话:0757-********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顺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0月9日
注:
1.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招标人申请查询。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异议书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标签: 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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