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供水管道工程设计-中标

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供水管道工程设计-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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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设计
项目法人: 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合肥市区
立项批文名称: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项目审批单位: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2023-09-08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市财政和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30%市财政和70%企业自筹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B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BZ*****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主要建设内容为延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新建DN1600清水管约4km、DN1400清水管约3km、DN1200清水管约1.5km及配套供水设施
2.7 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预计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三年(约109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招标确定一家中标人,负责合肥供水集团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设计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并不限于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含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方案设计及子报告(包括如需办理的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压矿调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过程监测、水土保持验收、环境影响评价、 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预评价、防洪评价、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涉轨安全评估、涉高速方案审查、涉铁方案审查、临时用地复垦方案、使用林地审查等)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因本项目如需产生的全部设计如绿化、涉铁、涉高速专项设计等)以及编制土建及安装工程技术标书、通水方案等,协助完成施工图审图工作,配合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并负责按招标人及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设计文件修改,确保项目审批、建设、竣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负责承担完成本项目涉及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撑,包括地形测绘、工程测量、勘测定界、地质勘探、物探、试验、咨询等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740万元
2.13 其他:本项目招标概算为74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3.1.1.1和 3.1.1.2的要求:
3.1.1.1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市政行业(给水工程) 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管道管径DN1200及以上且对应管径管道长度累计不小于5km的给水工程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3.1.2条投标人业绩要求及3.1.6条信誉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符合3.1.6条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9日00:00至2023年10月07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B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0月07日

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佰零伍万元整(*******.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09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 周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王睿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2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9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6分50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10-09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10-09
    0天0小时56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设计 供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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