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安坪镇下坝新址迁建区道路工程(2号(A段、B段)及4号路市政工程,6号路、8号路及9号路A段市政工程)施工
奉节县安坪镇下坝新址迁建区道路工程(2号(A段、B段)及4号路市政工程,6号路、8号路及9号路A段市政工程)施工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5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31日)
项目名称 | 奉节县安坪镇下坝新址迁建区道路工程(2号(A段、B段)及4号路市政工程,6号路、8号路及9号路A段市政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0215 | ||||||||
招标人 | 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奉节县华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共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拟 中标人 | 重庆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904.8055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X | |||||||
投诉受理部门 | 奉节县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
奉节县监察局 | |||||||||
奉节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招标人: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安坪镇下坝新址迁建区道路工程(2号(A段、B段)及4号路市政工程,6号路、8号路及9号路A段市政工程)已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以 渝府发【2014】24号文和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奉节发改投【2015】339号和奉节发改投【2015】3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移民资金,招标人为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5">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奉节县安坪镇下坝新址迁建区道路工程(2号(A段、B段)及4号路市政工程,6号路、8号路及9号路A段市政工程)。
2.2 建设地点:奉节县安坪镇。
2.3 建设规模:2号路长度166.54米,4号路为214.37米、6号路为192.068米、8号路为602.104米、9号路为198.73米。总投资约1285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1">:奉节县安坪镇下坝新址迁建区道路工程(2号(A段、B段)及4号路市政工程,6号路、8号路及9号路A段市政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 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希望各潜在投标人合理报价。为防止恶意低价投标,此项目的中标人须缴纳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其方式如下:
4.1 担保形式:现金或转账;
4.2 担保金额: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不足最高限价10%的,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超过最高限价10%的,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实际差额缴纳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凭业主的收款凭证、银行的进账单、施工合同和县交易中心鉴发的中标情况确认书到县交易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后再到县公管办合同备案(合同备案表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15日内将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全额缴纳到到业主指定账户, (开户行:建行奉节支行营业部 账户: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600059168168),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网上公告。
4.4 退还方式:按中标价的10%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超过最高限价10%的,所缴纳的实际差额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超过部分按照工程进度比例退还。
4.5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迟迟不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工期)×延误天数。
********8">5.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对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后放弃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结束后,无串标、卖标、买标行为者,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对串标、卖标、买标及中标后无故放弃中资格的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转给招标人),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境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公示。
********9">6.招标文件的获取********2"> 6.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04 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6.3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5年 12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2015年 12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前招标人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6.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 12 月 28 日 10 时 00 (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奉节县永安街道乔木广场 | 地 址: | 渝北区新牌坊转盘红锦大道498号佳乐紫光8楼 |
联 系 人: | 杨先生 | 联 系 人: | 向先生 |
电 话: |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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