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殡仪馆采购高档拣灰火化机项目一合同公告

湘潭市殡仪馆采购高档拣灰火化机项目一合同公告

湘潭市殡仪馆湘潭市殡仪馆采购高档拣灰火化机项目(一)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0日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58号-1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殡仪馆

供应商(全称):江西金桥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湘潭市殡仪馆湘潭市殡仪馆采购高档拣灰火化机项目包(一)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殡仪馆采购高档拣灰火化机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58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玖拾捌万玖仟柒佰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元)

A********

江西金桥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拣灰火化机

/

/

/

1

******.00

(3)合同价格形式: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07月31日

地点:湘潭市殡仪馆

方式:总价合同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验收方式:/

验收标准:/

五、付款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的30%,货物全部到达现场后经供、收货双方签字确认完成三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70%,货物安装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97%,预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十日内采购人一次性结清。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日2023年07月31日生效。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采购监管单位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7月31日

十、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传 真:/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张成勇

电 话:152*****155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支行

帐 号:140*****040******

附件下载:

标签: 火化机 殡仪馆 拣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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