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庆林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极前驱体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结果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庆林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极前驱体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结果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庆林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极前驱体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结果
发表时间:2023-09-27 16:10 信息来源: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 环评科 ******1891" data-width="600" data-height="400" data-setting="{lock:" true>我要纠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庆林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极前驱体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安庆林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极前驱体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皇冠路与经一路交口东南侧

建设单位:

安庆林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曦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年产20万吨磷酸盐系列产品项目的生产车间,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年产6万吨磷酸铁项目,建设 1#厂房、1#仓库、公用工程车间、办公楼、食堂活动中心、污水处理辅房 1、污水处理辅房2、控制楼、危废库、罐区、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池、消防水池等;二期主要建设年产6 万吨磷酸铁以及8万吨磷酸锰项目,建设2#厂房、3#厂房、2#仓库、3#仓库、4#仓库、5#仓库、质检研发中心等。总投资******万元,一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5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废气喷淋设施废水、实验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等,项目高磷废水采用“格栅+化学除磷+絮凝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等)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废水达标后排入亚同城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达标尾水现状通过管道排入新河,由新河经新河闸流入长江。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运营期废气。项目配酸工序、磷酸回用蒸馏浓缩产生的酸性废气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3条磷酸铁生产线“闪蒸干燥+旋风收集”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闪蒸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3条生产线回转窑焙烧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3条生产线回转窑焙烧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合并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磷酸铁产品破碎包装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磷酸钙副产品破碎包装产生的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副产品磷酸钙工序“闪蒸干燥+旋风收集”产生的粉尘以及闪蒸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备用锅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低氮燃烧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为运营期噪声。运营期主要为反应釜、泵类、风机、冲击磨、空压机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应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声环境监测。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运营期,主要为工艺过程产生的工艺滤渣、废滤袋、废渗透膜、废包装材料、污水站污泥、检修废油、喷淋塔沉渣和生活垃圾等,废渗透膜属于一般固废,由原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外袋由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工艺滤渣、工艺废滤袋、检修废油、污水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内袋、喷淋塔沉渣等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说明:

见附件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受理部单位: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6-*******

通讯地址:

安庆市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05公众参与调查-林立.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庆林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极前驱体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安庆林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极前驱体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皇冠路与经一路交口东南侧

建设单位:

安庆林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曦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年产20万吨磷酸盐系列产品项目的生产车间,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年产6万吨磷酸铁项目,建设 1#厂房、1#仓库、公用工程车间、办公楼、食堂活动中心、污水处理辅房 1、污水处理辅房2、控制楼、危废库、罐区、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池、消防水池等;二期主要建设年产6 万吨磷酸铁以及8万吨磷酸锰项目,建设2#厂房、3#厂房、2#仓库、3#仓库、4#仓库、5#仓库、质检研发中心等。总投资******万元,一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5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废气喷淋设施废水、实验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等,项目高磷废水采用“格栅+化学除磷+絮凝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等)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废水达标后排入亚同城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达标尾水现状通过管道排入新河,由新河经新河闸流入长江。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运营期废气。项目配酸工序、磷酸回用蒸馏浓缩产生的酸性废气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3条磷酸铁生产线“闪蒸干燥+旋风收集”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闪蒸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3条生产线回转窑焙烧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3条生产线回转窑焙烧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合并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磷酸铁产品破碎包装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磷酸钙副产品破碎包装产生的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副产品磷酸钙工序“闪蒸干燥+旋风收集”产生的粉尘以及闪蒸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备用锅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低氮燃烧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为运营期噪声。运营期主要为反应釜、泵类、风机、冲击磨、空压机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应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声环境监测。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运营期,主要为工艺过程产生的工艺滤渣、废滤袋、废渗透膜、废包装材料、污水站污泥、检修废油、喷淋塔沉渣和生活垃圾等,废渗透膜属于一般固废,由原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外袋由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工艺滤渣、工艺废滤袋、检修废油、污水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内袋、喷淋塔沉渣等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说明:

见附件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受理部单位: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6-*******

通讯地址:

安庆市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05公众参与调查-林立.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正极前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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