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滩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建设项目施工

玉滩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建设项目施工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4日)


项 目 名 称

玉滩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编号

060253

招标人

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3*****898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宇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国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腾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拟 中标人

重庆宇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万元)

1689.831332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宇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国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腾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拟中标人

重庆宇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万元)

525.915442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宇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国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腾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拟中标人

重庆宇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万元)

1441.288649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投诉受理部门

大足区发改委

联系电话

***-********

大足区环境保护局

***-********

招标人:

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单位公章)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滩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建设项目分别由大足区发改委以大足发改投[2013]40号、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大足府办发[2013]128号和大足区人民政府以大足府[2013]41号批准实施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如下表

标段

标段名称

建设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总投资约(万元)

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林建设工程

种植隔离防护林、喜水灌木、水生水草,设置人工鱼礁、铺设林区步行便道等;工程总占地面积约926.7亩,实际种植面积约348.7亩,人行便道长约535.4米。

180

1700

玉滩湖沿湖防护林生态建设项目

种植耐水乔木、喜水灌木、水生水草,设置人工鱼礁,铺设林区步行便道等;工程总占地面积631.3亩,实际种植面积约369.2亩,人行便道长约787.7米。

180

548

玉滩湖沿湖亲水带生态建设项目

种植沿湖防护林、设置人工鱼礁等;工程占地总面积约626.5亩,实际种植面积约180.5亩。

180

1501

2.2建设地址:玉滩湖周边。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苗木种植、步行便道、人工鱼礁及完工后缺陷处理、后期服务等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林绿化乙级资质,近五年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必须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班子成员要求必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3.3同一投标人可以就上述三个标段进行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 12 月 11 日12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匿名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 月 29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83号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3*****898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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