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六安市皖西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实训楼组团EPC总承包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长三角一体化六安市皖西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实训楼组团EPC总承包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SD340*****238075号/ZF2023-10-0800

二、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六安市皖西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实训楼组团EPC总承包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819号标准厂房2B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贰万捌仟圆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长三角一体化六安市皖西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实训楼组团EPC总承包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室外道排检测、防雷检测、道路检测、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及基坑变形观测等、消防检测及依据相关规范及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检测项目。

服务要求:所有成果均须符合国家、行业、安徽省、六安市等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工程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晓兵、徐才华、方金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4975.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10楼,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皖西学院

地 址:六安市皖西学院(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51-********182*****958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检测 总承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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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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