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医院医用磁共振系统移机中标结果公告

普洱市人民医院医用磁共振系统移机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23-20-038


二、项目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医用磁共振系统(MAGNETOM Avanto 1.5T)移机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医用磁共振系统(MAGNETOM Avanto 1.5T)移机

供应商名称: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38 号 5 层 516 室

中标金额(万元):6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医用磁共振系统(MAGNETOM Avanto 1.5T)移机
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医用磁共振系统 (MAGNETOM Avanto 1.5T)移机
服务范围:将普洱市人民医院医用磁共振系统(MAGNETOM Avanto 1.5T)磁共振设备主磁体及所有附属设备(包括线圈、水冷、空调、主机副机、操作台等)从院本部门急诊大楼一楼医学影像科磁共振室搬迁到妇女儿童院区新建综合楼一楼
服务要求:1、完成拆机、搬迁、装机、调试,保障设备到新机房能正常运行;搬运过程所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人工等)由中标方负责。 2、搬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不可预知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损坏、失超、设备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开机、使用等)由中标方负责确保设备能正常开机使用; 3、负责移机完毕后保证设备液氦量不低于75%; 4、移机工程师有移机专业资质,移机过程中使用的仪器设备符合行业规定,有相应资质。
服务时间:在妇女儿童院区综合楼一楼磁共振机房装修完毕后三天内开始移机,从开始移机到完成调试能正常使用时间不超过十五天。
服务标准:为保证机器的最佳运行状态,搬迁后,中标方需对整机做一次原厂检测及保养,并提供相应报告。配合医院做好搬迁后的计量检测和性能检测。所产生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移机完毕后,使用满一个月设备正常运行,使用科室签字确认,期间出现问题,由中标方负责处理恢复正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武、李金福、苏有正、施冬秀;史云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30%,计算后由中标单位向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交纳。

金额:0.71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洱市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振兴大道44号

联系方式:0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高家寨21号

联系方式: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力文

电 话:0879-*******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普洱市财政局(0879-*******


其他附件列表: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标签: 磁共振 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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