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中医医院中医药能力提升改建项目--医疗设备第三批2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铁岭市中医医院中医药能力提升改建项目--医疗设备第三批2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铁岭市中医医院中医药能力提升改建项目--医疗设备第三批(2)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10日
一、合同编号: JH23-******-*****-001-01
二、合同名称: 铁岭市中医医院中医药能力提升改建项目--医疗设备第三批(2)采购项目001包组
四、项目名称: 铁岭市中医医院中医药能力提升改建项目--医疗设备第三批(2)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铁岭市中医医院
地 址: 柴河街南段39号
联系方式: 134*****217
供应商(乙方): 国大医疗器械销售(辽宁省)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公主陵村
联系方式: 159*****8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付款合同额的 30%,每次付款前,供方必须向需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需经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后支付,如未提供发票,需方有权拒绝付款。 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10 日内付剩余 70%,每次付款前,供方必须向需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需经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后支付,如未提供发票,需方有权拒绝付款。
履约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付款合同额的 30%,每次付款前,供方必须向需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需经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后支付,如未提供发票,需方有权拒绝付款。 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10 日内付剩余 70%,每次付款前,供方必须向需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需经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后支付,如未提供发票,需方有权拒绝付款。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付款合同额的 30%,每次付款前,供方必须向需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需经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后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10 日内付剩余 70%,每次付款前,供方必须向需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需经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后支付,如未提供发票,需方有权拒绝付款。
履约地点: 辽宁省铁岭市中医院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9月0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国成叶、谷博、刘建华、张艺馨、郭丽、马钰、吕俊、韩特、李跃男、党学鹏、韩齐、张红丽、辛勇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中医药能力提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辽宁
辽宁
辽宁
辽宁
辽宁
辽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