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2023年9月-2026年8月局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湘府路以北片区项目二合同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2023年9月-2026年8月局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湘府路以北片区项目二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GK-202*****005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红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3年9月-2026年8月局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湘府路以北片区)项目二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005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2023年9月-2026年8月局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湘府路以北片区)项目二 保安服务(一)保安服务要求 1、保安服务实行24小时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关于校门管理的“四个一律”的要求。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必须经登记后方可放行。在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时间内,不得允许学生随意外出。负责校园内安全秩序维护,包括车辆指挥和交通秩序维护。做好禁止违禁物品入校门、校内外人员翻爬围墙整治工作。2、巡逻服务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或定点时段区域外围与区域内部治安巡查及定点守护;对楼栋夜间巡视,定时清场。3、门卫服务保安人员对学校出入口及办公楼等特殊场所,进行24小时值守、验证、检查的服务业务。4、守卫服务负责学校长治安维稳和消防工作,110联动报警系统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5、道路管理服务保安人员对学校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及工作车辆停车坪和非机动车停车坪管理的服务业务。(二)保安服务内容1、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切实做好校园内及校门口安全保卫工作。2、实行封闭式安全管理,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3、做好校方临时安排的工作。4、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5、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保安分白班和晚班,白班6:50—17:50,晚班16:30—8:30(白班和晚班有重复交叉时间,要求上学、放学高峰期保安全部在岗)。(三)保安服务标准:1、建立健全安全、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重点岗位24小时值守;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确保环境秩序良好;3、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5、治安案件发生率为0,火灾发生率为0,车辆丢失率为0;6、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7、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8、对于进出学校车辆放行时凭学校管理处开具的通行证,对于货运车辆离开学校放行时凭学校管理处开具的放行通知单,并严格查验车载物品品种和数量,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零肆拾壹万捌仟壹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2023年9月-2026年8月局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湘府路以北片区)项目二。

2、金额明细:

序号 标段号 货物名称 投标价格
单价(元)/年 总价(元)/年 交货期
1 CSCG********-01 2023年9月-2026年8月局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湘府路以北片区)项目二 *****.00 ********.00 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总价: 小写:********.00元/年 大写:壹仟零肆拾壹万捌仟壹佰元/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10-01 —— 2024-09-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指定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为湘府路以北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提供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的保安服务。保安人数为205人。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为: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服务期限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2、本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0月1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季度根据项目保安人数据实结算,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季度根据项目保安人数据实结算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季度根据项目保安人数据实结算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季度根据项目保安人数据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花塘分理处(长沙红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82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服务要求、内容和标准

一、保安服务要求

1、实行24小时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关于校门管理的“四个一律”的要求。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必须经登记后方可放行。在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时间内,不得允许学生随意外出。负责校园内安全秩序维护,包括车辆指挥和交通秩序维护。做好禁止违禁物品入校门、校内外人员翻爬围墙整治工作。

2、巡逻服务: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或定点时段区域外围与区域内部治安巡查及定点守护; 对楼栋夜间巡视,定时清场。

3、门卫服务:保安人员对学校出入口及办公楼等特殊场所,进行24小时值守、验证、检查的服务业务。

4、守卫服务:负责学校治安维稳和消防工作,110联动报警系统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5、道路管理服务:保安人员对学校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及工作车辆停车坪和非机动车停车坪管理的服务业务。

二、保安服务内容

1、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切实做好校园内及校门口安全保卫工作。

2、实行封闭式安全管理,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3、做好校方临时安排的工作。

4、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必要进入校内的车辆需经校方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5、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保安分白班和晚班,白班 6:50—17:50,晚班 16:30—8:30(具体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岗)。

三、保安服务标准

1、建立健全安全、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重点岗位24小时值守;

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确保环境秩序良好;

3、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5、治安案件发生率为0,火灾发生率为0,车辆丢失率为0;

6、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7、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8、对于进出学校车辆放行时凭学校管理处开具的通行证,对于货运车辆离开学校放行时凭学校管理处开具的放行通知单,并严格查验车载物品品种和数量,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

四、保安人员要求

(一)保安人员由乙方负责招聘,必须提供与保安人员条件相对应证明资料原件,并报复印件到甲方备案。保安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1、持合法、有效的保安员证;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3、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原则上保安年龄不超过45岁,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7、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二)上岗形象要求

1、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不得迟到、早退、串岗和脱岗。

2、统一着装,需按季节及时配给保安制服,制服要求干净整洁, 无褶皱、大小合身、无破烂。

3、除特殊情形下,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着保安服时,应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

4、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5、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6、男性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发辫不能过肩。

7、上班时不化浓妆、戴饰物。严禁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

(三)保安人员待遇

乙方应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保安人均待遇不得低于3000元/月(包含社保公司及个人部份等),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学校原则不负责提供食宿和其他的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要临时增加人员时,也不增加费用。前期保安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聘用。

五、其它要求

(一)甲方和学校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 乙方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二)乙方聘用的保安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其他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伤亡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完成保安服务,如因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服务内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安服务进行考核,具体《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如下:
本考核办法为招标用的规范版本,甲方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保安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完善,乙方必须接受。
湖南省若出台《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执行细则后,要求乙方严格按照该细则执行保安服务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乙方更加积极、主动、规范地完成学校日常管理、保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原则是在完成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前提下,既重视结果,又强调过程管理。
第三条 绩效考核是对乙方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的记录,也是检查、促进乙方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升素质、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乙方管理、完成任务的重要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二章 考评对象和形式
第四条 由甲方相关科室负责对聘用的乙方进行绩效考核。
第五条 考评的形式采取每季度进行一次,根据《天心区校园专职保安服务考核内容及标准》和《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校园保安考核表》进行考核,并登记备案。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有对学校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乙方的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第四章 实施的监控
第七条 乙方负责人应根据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主动与学校进行沟通,并就绩效考核完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取得学校的帮助和支持,学校将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与乙方负责人进行沟通,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 考核的评价及结果应用
第八条 每季度末,甲方对乙方季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就考核数据进行充分沟通,保证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和完整。
第九条 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季度保安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每季度拿出保安费的10%作为绩效考核费用。具体按照《天心区校园专职保安服务考核内容及标准》和《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校园保安考核表》执行。
第六章 考核要求
第十条 平时绩效考核应力求简便、务实、有效。甲方结合乙方工作实际,制订平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并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平时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为准确、有效的对乙方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甲方应结合乙方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惩戒与奖励等登记办法,由专人如实记录、核实备案,视情况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
第十二条 在考核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要本着从工作出发,实事求是地考核,不得借工作人员考评时打击报复他人,不得包庇隐瞒,每次绩效考核工作要公开、公平,不准搞暗箱操作。 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四条 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情况的考核,由局领导研究决定。

3、《天心区校园专职保安服务考核内容及标准》如下: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打分
安全巡查(30分) 乙方每周应安排项目对管辖区域进行工作检查,原则上每两周应对所服务的学校巡检一次,并指导和培训学校专职保安熟悉业务技能和值班工作制度,及时和学校沟通,确保校园平安稳定。每少巡查一个学校扣3分,每少巡查一次扣3分(30分)
上报巡查台账(15分) 乙方每月应上报对学校保安的巡查台账,按照每月一册的形式上报,巡查台账每月要对所管辖的学校进行至少两次巡查登记,内容必须详实,并配有水印相机的实地照片。每少一个月巡查台账扣5分。(15分)
业务培训(15分) 每季度要集中组织学校保安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使保安人员熟练掌握必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每少一次扣15分。(15分)
人员档案(10分) 乙方应对管辖内的保安人员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内必须有保安证件、入职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资料、健康卡、禁毒毛发检测,并按时提交给学校安全科备档。未按局学校安全科规定时间内交,每次扣3分。(10分)
管理督查(20分) 学校安全科将通过现场检查和平安校园监控总平台不定期对学校保安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每发现一次保安着装或履职不到位,视相关情况,扣1-5分/次。(20分)
其它工作(10分) 积极协助甲方完成其它安全保卫工作
责任事故 因学校保安人员失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视情况将直接对乙方扣10分-40分
备注:甲方结合考核打分情况,每季度对乙方进行考核,总分90分(含)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每少1分,将对乙方扣款200元,以此类推。
4、《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校园保安考核表》如下: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综治工作及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及时的扣 1 分/;2、造成火灾事故、安全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3、学校内出现偷盗行为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4、及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未完成的,每项扣2 分/ 次; 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制度管理 1、在学校内接私活,违反每次扣 1-2 分/次; 2、每日交接班由当班队长召开工作总结布置会,未实施的扣1分/次,人员缺席扣0.5 分/次; 3、每月组织至少一次的业务培训、军事训练,未组织的每次扣2分/次; 4、私放车辆入学校,未出现事故、未造成影响的扣1分/次;如造成影响、事故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优质服务规范管理 1、与他人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每次扣1分/次,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2、保持优质服务,无投诉。被投诉,经查实的扣1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校领导研究决定; 3、在学校接待活动中保持良好形象,影响学校形象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4、在岗期间,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扣0.2分/次,造成不良影响及恶劣后果的,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劳动纪律 1、溜岗、违岗、扎堆、闲聊,违者扣0.1分/次; 2、工作时间会客等行为,违者扣0.1分/次,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3、上班佩戴工号牌,违者扣0.1分/次; 4、巡逻记录未记录的,扣0.1分/次; 5、着装标准、仪态端正、举止大方,违者扣0.1分/次; 6、劝导他人要文明用语,明确回答对方问题,违者扣0.1分/次; 7、制定并做好公司内部考核,及时进行登记,未及时登记的扣0.1/次。 5-10次扣1分;11-20次扣2.5分;21-30次扣5分;30次以上扣10分
日常服务 1、实行24小时门卫管理。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必须经登记后方可放行。实行封闭管理时间内,学生不得外出。节假日、周末和学校规定的时间方可放行。 2、负责校园内安全秩序维护,包括车辆指挥和交通秩序维护。 3、做好校园周边小餐馆盒饭进校园整治工作;做好禁止违禁物品入校门、校内外人员翻爬围墙整治工作。 4、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或定点时段区域外围与区域内部治安巡查及定点守护;对楼栋夜间巡视,定时清场。 5、安防电视监控和消防监控室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监控、消防设备正常运转,并做好值班记录。 6、负责学校治安维稳和消防工作,110联动报警系统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日常安全保卫措施到位,符合考核要求得满分,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出现差错视情况扣分,发生责任事故扣5分。发生重、特大事故,当月考核扣20分,并按程序追查相关责任。
满意率测评 由安全保卫科综合民主评分成绩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招标文件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其他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0月1日双方盖章签字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其他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12、通知与送达

甲方双方在本合同中所留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均可以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通知的送达途径,任何一方对照对方所留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所做的通知均视为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被拒收、被他人签收的情形),任何一方变更上述信息的,应当通知另一方,通知未送达另一方之前变更无效。若因本合同产生诉讼的,各方所留地址亦可以作为各方接收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轻苑路118号 地址: 枫林三路1599号雷锋汽车站骏达大厦23楼
法定代理人: 张伟 法定代理人: 彭剑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彭懿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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