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新媒体APP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新媒体APP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新媒体APP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HTC-FW-2023-1304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新媒体APP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杭州市拱墅区新媒体APP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 杭州市拱墅区新媒体APP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 本项目拟采购拱墅区新媒体APP平台运营服务,供应商须对现有今日拱墅APP进行重新设计并进行技术开发,根据业主需求完成软件的UI设计和程序开发,并进行交付。交付后对APP平台进行日常运营和推广宣传,最终达到既定目标,预算金额390万元,服务时间1年,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1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1人为采购人代表,其余2人从采购代理机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宣传部:丁乐
2.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顾瑾
3.浙江理工大学:金立
七、开标情况
/
八、资格审查情况
合格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合格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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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后,须按成交价格×1.5%计收成交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收,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宣传部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
质疑联系人:洪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488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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