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经开区支队五大队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经开区支队五大队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经开区支队
地址:西安市文景路中段202号
联系方式:177*****285
供应商(乙方):陕西华电树脂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渭阳路北段6号
联系方式:029-********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五大队办公用房 | 3(年) | ¥739,920.00 | ¥2,219,760.00 | (一)具备一定的独立性,有独立的进出门户,不与其他社会企业、商业等单位混合办公。应具备城市管理执法牌匾、各类城市管理执法形象设置安装条件。(二)应提供不少于70个停车位,且不与其他社会车辆混放。(三)办公用房位置应距泾渭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直线距离1.5千米以内。(四)应提供符合相关规范的垃圾分类亭房。(五)厨房操作间应设有油烟净化设备。(六)办公用房面积要求:1.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但不超过2300平方米。2.基本办公用房:(1)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超过380平方米。(2)服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不超过840平方米。含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文印室、值班室、储藏室(库房)、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开水间、卫生间(男、女)、淋浴间(男、女)、洗漱间(男、女)等。(3)设备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3.附属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不超过500平方米。含厨房操作间和餐厅等。4.技术业务用房和备勤宿舍:技术业务用房指办事大厅和接待窗口,应有独立进出口,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备勤宿舍应满足不少于120人住宿需要,应在独立楼层不与办公室混合,能男女分区。(七)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房屋应为精装修,具备相关办公及生活设施(按需);提供水、电、暖气、空调(具备24小时供冷供热能力)等,消防设施完备有效;厨房、餐厅、淋浴间等全部特殊场所已装修完毕,且装修应当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装修规范;具备办理宽带、固话、各类设备、监控等安装条件。(八)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房屋应权属明确,无产权纠纷。在租赁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出租房屋的正常使用,须承担房屋主体结构、给排水管道、取暖设施设备、电力设施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对租赁物因质量问题或装修问题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使用或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附属设施和设备的不能正常使用、损坏、漏水、线路出现问题等)负责。发生问题时,须及时安排人员维修,保证在当天内恢复正常使用状态。(九)在租赁期限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经营的所有执照手续应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办理。(十)采购人自带物业,租赁范围内保洁、维修、维护、接待会务、安保秩序、餐饮等均由采购人物业负责。 |
合同金额: 2,219,7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30日至2026年08月29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泾渭新城渭阳路北段6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3年09月24日
2023年10月11日
合同附件: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经开区支队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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