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养护分公司/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养护设备和车辆购置第一批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1、2、3、10标段成交候选人更正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养护分公司/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养护设备和车辆购置第一批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1、2、3、10标段成交候选人更正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养护分公司/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养护分公司/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养护设备和车辆购置(第一批)采购项目1、2、3、10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 1 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湘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响应报价:******元)
第 2 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腾庆五十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响应报价:*******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衡阳宏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响应报价:*******元)
第 10 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威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响应报价:******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醴陵市蓝剑智能装备经营部(响应报价:******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长沙莱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响应报价:******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养护分公司/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洲大道雷家坳公交车站旁湖南高速养护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联系人:周女士、聂女士
监督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纪检办公室)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洲大道雷家坳公交车站旁湖南高速养护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731-********
招标
|
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