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蚝乡社区配餐服务中标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蚝乡社区配餐服务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蚝乡社区配餐服务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宝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 11:55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晓农、吴立 、赵麦仓、许章军、陈庆忠。 | ||
总中标金额 | ¥7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006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沙路4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工 07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汉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2号海关大厦南头海关91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工152*****006 |
一、项目编号:HWZB********(招标文件编号:一、HWZB********)
二、项目名称:蚝乡社区配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中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衙边社区衙边步行街一区128。
中标(成交)金额:7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东中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蚝乡社区配餐服务 | 蚝乡社区工作站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学府花园商业街130号。为解决工作人员用餐问题,更好地为工作人员提供全面、优质、稳定的就餐服务,通过第三方配餐形式为社区工作人员(含下沉工作人员)提供早餐、午餐,分别配送至蚝乡社区工作站、原蚝一社区工作站。每日用餐约60人,按实际需要配送。 | 1.所供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无变质,保证使用加工的食材来源正规。 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在卸货期间应对物品轻拿轻放,并防止有压烂的情况。 4、原材料采购要求 4.1中标单位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产品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证明材料。蔬菜、瓜果采购必须在具有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或正规市场采购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食用油不得使用转基因产品。 4.2中标供应商的所有的食材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向采购单位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查。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票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如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帐,建立档案。 配送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最多可续签两次,总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社区建设好社区饭堂,可提前1个月沟通提前解除合同。) | 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且口味适宜、营养均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晓农、吴立 、赵麦仓、许章军、陈庆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深财购〔2018〕27号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沙路488号
联系方式:李工 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汉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2号海关大厦南头海关916
联系方式:郑工152*****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152*****006
标签: 蚝乡社区配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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