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公路物流基地2022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需求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
1.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为采购人“三重一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采购人的招投标文件、协议、党委会(办公会)议题等文件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
3.为采购人起草、修改和审核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章程或对外经营活动中的文件、函件、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书。
4.参加采购人党委会(办公会)、推进会或协调会等有关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采购人各类招商洽谈、合同谈判等事宜,并提供法律意见;
6.为采购人处置*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7.采购人指派律师以坐班制形式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法律服务,服务期间需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8.服务期内,投标人应采购人需求免费为采购人提供职工法律培训不少于2次。
9.应采购人要求和委托,出具法律意见书或签发律师函等法律文书(不含投**类专项法律意见书),该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另行计费。
10.对于采购人各类法律文书、函件、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等,坐班律师应亲自审核并署名签字。
11.应采购人要求和委托,发布公告、声明,参加纠纷调处、协商,以非诉讼方式协助采购人维护其合法权益。
12.为采购人产权申报、劳动关系、商标、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服务。
13.就采购人招商引资、产业合作、项目建设、投**和园区管理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谈判,负责起草、修改、审查相关协议,并对相关文书的内容进行风险防控;
14.根据采购人需求处理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15.投标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坐班律师+协办律师+律师助理的方式进行,即服务团队不得少于4人。
16.投标人本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对象包含采购人、采购人所属各全资子公司(不含重庆市巴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采购人合署办公的重庆公路物流基地管理委员会。
17.服务期内,投标人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人员应遵守采购人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采购人商业秘密。
二、采购清单
商品名称 | 服务内容和要求 | 数量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为采购人及其他服务对象提供2022年度(2022年7月30日-2023年7月29日)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指派1名律师以坐班制形式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 1 |
备注 | 本次公开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1年。 |
三、商务条件
(一)特殊要求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具备8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且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负责团队统筹、协调,对外法律文书具名等工作。
2.投标人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的坐班律师应至少具备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且该坐班律师在投标人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能独立开展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需提供坐班律师缴纳社保证明)。
3.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坐班律师,投标人因故确需更换坐班律师,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更换理由,经采购人同意后予以更换,但其更换的坐班律师也应完全具备投标文件中(人员基本情况)坐班律师相同及以上的学历、执业经验和法律服务经验等相关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律师或者解除合同。
4.坐班律师工作方式采用坐班制,日常工作地点为采购人办公场所,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九晚六(如遇采购人工作时间调整,坐班律师工作时间随之调整),服务期内坐班律师应服从采购人管理,遵守采购人的内部管理制度。
5.投标人及其指派的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含坐班律师)应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并对提供的各项法律服务及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律师顾问服务团队律师个人信息(包含身份证、执业证、学历证等复印件)。
7.本次法律顾问服务费为总价包干,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指派律师费用、意外伤害**费用、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税金等费用。
8.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1月至今期间至少荣获过一次机构所在地省级(直辖市市级)及以上律协颁发的“优秀律师事务所”或“最佳律师事务所”荣誉(投标人需提供机构所在地区级及以上律协证明)。
(二)付款方式
1.本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无预付款,采购人按季度(3个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每季度服务期内最后一月,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本季度(3个月)法律顾问服务费(成交金额25%)。采购人支付服务费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准确、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为总价包干,成交供应商及坐班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再另行收费。
四、其他约定和要求
1.投标人指派的坐班律师不占用采购人人员编制、不具备采购人职级职务、不享受采购人员工福利待遇,其社保、工伤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2.服务期内,采购人可为坐班律师上下班免费提供交通车(鱼洞、南坪方向)、工作餐等;如坐班律师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确因采购人工作需要提供法律服务或参会等情况,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如坐班律师因采购人需要因公出差,按采购人相关标准报销费用。
3.投标人必须为坐班律师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商业**。
4.采购人因经营管理需求全年需出具大量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书,投标人不得在服务期内限定该类法律文书出具数量。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书反馈时间为48小时内出具初稿,较为复杂的法律文书反馈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5.采购人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及坐班律师的情况与专业水平与投标文件所述不符,或成交供应商及坐班律师实际法律从业能力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或因成交供应商及坐班律师的过错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能按投标文件提供有效法律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律师或者解除合同。
备注:最终按合同约定执行
预算金额: ¥
******.0元
评审方式: 最低价
服务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是否多包:--
采购编号:
********允许1家中选;
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
采购需求方信息: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公告来源:https://chinazhyc.zbj.com/detailsDemand?id=
********&puste=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