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合同公告

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合同公告

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2日

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

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3〕******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茶陵县建强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名称: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包一)。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包

乡镇

名称

村名

试点面积(亩)

作业面积(亩)

综合单价(元/亩)

合计金额(元)

包一

秩堂镇

晓塘村

1200

4600

96.4

******.00

合户村

1350

田湖村

1350

东首村

700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肆万叁仟肆佰肆拾元整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00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从公历2023年9月20日开始施工至2023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区域油菜种植耕地旋耕、起垄、开沟机械作业服务,如因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但乙方必需征得乡镇、村组和农户签字同意,最迟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

2.地点:乙方中标标包的乡镇村。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到户台账和验收资料,并装整成册后交甲方贰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面积×中标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旋耕无死角、无间隔;旋耕后田埂应维持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田块旋耕起垄后,厢面平整,无明显土堆;开沟要求合理设置围沟、腰沟、厢沟,三沟要求直、平、通,与田外排水沟配套,排水通畅。其它验收标准参照《湖南省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翻耕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田块整平、开沟、起垄。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35厘米以上。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排水口宽25-30厘米,保持田间排水通畅不积水。

3.质量保证: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含旋耕、开沟和播种),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作业期间,应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所在地相关乡镇、村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全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相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严禁加码收费。乙方严禁另行收取农户翻耕费用,违规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并将取消乙方来年参与项目的资格。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由项目实施乡镇、村成立联合核查验收小组,对翻耕作业项目进行核查验收,核实作业面积和质量,督促作业进度。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耕种验收登记表上签字,作为支付服务资金原始凭证,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进行监督和抽查。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由项目实施乡镇、村成立由联合核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乡镇领导、农技人员、村委会、村民小组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作业完成后,由村民小组组长联同组委会成员现场核实签字确认、核实,验收小组及成员进行现场验收后签字。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进行抽查。

5.其它相关事宜。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无条件的完成划定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不得因施工不便等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其它不予验收的田块情形: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超出或没有实施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认可。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翻耕、起垄、开沟作业,超出试点区域的作业面积调整必须征得甲方与项目乡镇及项目村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超出试点区域范围的作业面积不予验收和补贴。

2.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日期前返工并达到验收要求,否则不予支付该区域面积的作业款项。质量合格才能进行项目资金结算,不合要求,则根据情况按比例扣减项目作业款。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 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 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6. 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 9月10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1-******** 电 话: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

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3〕******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茶陵县莲发莲藕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名称: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包二)。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包

乡镇

名称

村名

试点面积(亩)

作业面积(亩)

综合单价(元/亩)

合计金额(元)

包二

秩堂镇

马吉村

1400

4600

96.55

******.00

皇图村

1350

石龙村

950

龙江村

900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肆万肆仟壹佰叁拾元整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00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从公历2023年9月20日开始施工至2023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区域油菜种植耕地旋耕、起垄、开沟机械作业服务,如因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但乙方必需征得乡镇、村组和农户签字同意,最迟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

2.地点:乙方中标标包的乡镇村。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到户台账和验收资料,并装整成册后交甲方贰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面积×中标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旋耕无死角、无间隔;旋耕后田埂应维持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田块旋耕起垄后,厢面平整,无明显土堆;开沟要求合理设置围沟、腰沟、厢沟,三沟要求直、平、通,与田外排水沟配套,排水通畅。其它验收标准参照《湖南省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翻耕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田块整平、开沟、起垄。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35厘米以上。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排水口宽25-30厘米,保持田间排水通畅不积水。

3.质量保证: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含旋耕、开沟和播种),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作业期间,应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所在地相关乡镇、村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全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相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严禁加码收费。乙方严禁另行收取农户翻耕费用,违规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并将取消乙方来年参与项目的资格。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由项目实施乡镇、村成立联合核查验收小组,对翻耕作业项目进行核查验收,核实作业面积和质量,督促作业进度。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耕种验收登记表上签字,作为支付服务资金原始凭证,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进行监督和抽查。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由项目实施乡镇、村成立由联合核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乡镇领导、农技人员、村委会、村民小组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作业完成后,由村民小组组长联同组委会成员现场核实签字确认、核实,验收小组及成员进行现场验收后签字。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进行抽查。

5.其它相关事宜。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无条件的完成划定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不得因施工不便等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其它不予验收的田块情形: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超出或没有实施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认可。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翻耕、起垄、开沟作业,超出试点区域的作业面积调整必须征得甲方与项目乡镇及项目村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超出试点区域范围的作业面积不予验收和补贴。

2.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日期前返工并达到验收要求,否则不予支付该区域面积的作业款项。质量合格才能进行项目资金结算,不合要求,则根据情况按比例扣减项目作业款。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 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 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6. 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 9月10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1-******** 电 话: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

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3〕******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茶陵县长义岭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名称: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包三)。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包

乡镇

名称

村名

试点面积(亩)

作业面积(亩)

综合单价(元/亩)

合计金额(元)

包三

腰潞镇

珍武村

1300

4500

96.7

******.00

东山村

1300

木冲村

1400

长义村

500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叁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00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从公历2023年9月20日开始施工至2023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区域油菜种植耕地旋耕、起垄、开沟机械作业服务,如因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但乙方必需征得乡镇、村组和农户签字同意,最迟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

2.地点:乙方中标标包的乡镇村。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到户台账和验收资料,并装整成册后交甲方贰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面积×中标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旋耕无死角、无间隔;旋耕后田埂应维持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田块旋耕起垄后,厢面平整,无明显土堆;开沟要求合理设置围沟、腰沟、厢沟,三沟要求直、平、通,与田外排水沟配套,排水通畅。其它验收标准参照《湖南省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翻耕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田块整平、开沟、起垄。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35厘米以上。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排水口宽25-30厘米,保持田间排水通畅不积水。

3.质量保证: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含旋耕、开沟和播种),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作业期间,应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所在地相关乡镇、村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全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相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严禁加码收费。乙方严禁另行收取农户翻耕费用,违规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并将取消乙方来年参与项目的资格。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由项目实施乡镇、村成立联合核查验收小组,对翻耕作业项目进行核查验收,核实作业面积和质量,督促作业进度。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耕种验收登记表上签字,作为支付服务资金原始凭证,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进行监督和抽查。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由项目实施乡镇、村成立由联合核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乡镇领导、农技人员、村委会、村民小组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作业完成后,由村民小组组长联同组委会成员现场核实签字确认、核实,验收小组及成员进行现场验收后签字。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进行抽查。

5.其它相关事宜。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无条件的完成划定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不得因施工不便等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其它不予验收的田块情形: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超出或没有实施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认可。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翻耕、起垄、开沟作业,超出试点区域的作业面积调整必须征得甲方与项目乡镇及项目村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超出试点区域范围的作业面积不予验收和补贴。

2.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日期前返工并达到验收要求,否则不予支付该区域面积的作业款项。质量合格才能进行项目资金结算,不合要求,则根据情况按比例扣减项目作业款。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 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 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6. 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 9月10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1-******** 电 话: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

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3〕******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茶陵县君兰大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名称: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包四)。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包

乡镇

名称

村名

试点面积(亩)

作业面积(亩)

综合单价(元/亩)

合计金额(元)

包四

秩堂镇

毗塘村

1400

4300

96.75

******.00

彭家祠村

1400

高陇镇

荔市村

1500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壹万陆仟零贰拾伍元整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00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从公历2023年9月20日开始施工至2023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区域油菜种植耕地旋耕、起垄、开沟机械作业服务,如因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但乙方必需征得乡镇、村组和农户签字同意,最迟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

2.地点:乙方中标标包的乡镇村。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到户台账和验收资料,并装整成册后交甲方贰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面积×中标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旋耕无死角、无间隔;旋耕后田埂应维持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田块旋耕起垄后,厢面平整,无明显土堆;开沟要求合理设置围沟、腰沟、厢沟,三沟要求直、平、通,与田外排水沟配套,排水通畅。其它验收标准参照《湖南省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翻耕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田块整平、开沟、起垄。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35厘米以上。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排水口宽25-30厘米,保持田间排水通畅不积水。

3.质量保证: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含旋耕、开沟和播种),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作业期间,应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所在地相关乡镇、村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全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相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严禁加码收费。乙方严禁另行收取农户翻耕费用,违规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并将取消乙方来年参与项目的资格。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由项目实施乡镇、村成立联合核查验收小组,对翻耕作业项目进行核查验收,核实作业面积和质量,督促作业进度。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耕种验收登记表上签字,作为支付服务资金原始凭证,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进行监督和抽查。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由项目实施乡镇、村成立由联合核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乡镇领导、农技人员、村委会、村民小组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作业完成后,由村民小组组长联同组委会成员现场核实签字确认、核实,验收小组及成员进行现场验收后签字。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进行抽查。

5.其它相关事宜。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无条件的完成划定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不得因施工不便等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其它不予验收的田块情形: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超出或没有实施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认可。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翻耕、起垄、开沟作业,超出试点区域的作业面积调整必须征得甲方与项目乡镇及项目村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超出试点区域范围的作业面积不予验收和补贴。

2.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日期前返工并达到验收要求,否则不予支付该区域面积的作业款项。质量合格才能进行项目资金结算,不合要求,则根据情况按比例扣减项目作业款。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 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 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6. 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 9月10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1-******** 电 话: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

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3〕******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茶陵县民丰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名称: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包五)。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包

乡镇

名称

村名

试点面积(亩)

作业面积(亩)

综合单价(元/亩)

合计金额(元)

包五

高陇镇

祖安村

2000

4000

93.5

******.00

石冲村

1000

湘东村

1000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叁拾柒万肆仟元整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00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从公历2023年9月20日开始施工至2023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区域油菜种植耕地旋耕、起垄、开沟机械作业服务,如因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但乙方必需征得乡镇、村组和农户签字同意,最迟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

2.地点:乙方中标标包的乡镇村。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到户台账和验收资料,并装整成册后交甲方贰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面积×中标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旋耕无死角、无间隔;旋耕后田埂应维持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田块旋耕起垄后,厢面平整,无明显土堆;开沟要求合理设置围沟、腰沟、厢沟,三沟要求直、平、通,与田外排水沟配套,排水通畅。其它验收标准参照《湖南省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翻耕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田块整平、开沟、起垄。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35厘米以上。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排水口宽25-30厘米,保持田间排水通畅不积水。

3.质量保证: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含旋耕、开沟和播种),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作业期间,应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所在地相关乡镇、村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全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相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严禁加码收费。乙方严禁另行收取农户翻耕费用,违规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并将取消乙方来年参与项目的资格。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由项目实施乡镇、村成立联合核查验收小组,对翻耕作业项目进行核查验收,核实作业面积和质量,督促作业进度。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耕种验收登记表上签字,作为支付服务资金原始凭证,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进行监督和抽查。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由项目实施乡镇、村成立由联合核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乡镇领导、农技人员、村委会、村民小组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作业完成后,由村民小组组长联同组委会成员现场核实签字确认、核实,验收小组及成员进行现场验收后签字。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进行抽查。

5.其它相关事宜。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无条件的完成划定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不得因施工不便等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其它不予验收的田块情形: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超出或没有实施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认可。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翻耕、起垄、开沟作业,超出试点区域的作业面积调整必须征得甲方与项目乡镇及项目村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超出试点区域范围的作业面积不予验收和补贴。

2.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日期前返工并达到验收要求,否则不予支付该区域面积的作业款项。质量合格才能进行项目资金结算,不合要求,则根据情况按比例扣减项目作业款。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 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 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6. 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 9月10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1-******** 电 话: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

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3〕******

甲方:茶陵县农业农(采购方)

乙方: 湖北国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名称: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包六)。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品种

规格

数 量(包)

单价(元/包)

金额(元)

华油杂62R

100克/包

*****

7.7

******.00

金额(大写)

贰拾叁万壹仟元整

种子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纯度≥85%,净度≥98%,发芽率≥80%,水份≤9%)。

三、种子质量

种子质量严格执行国家GB4407.2-2008《农作物种子检查规程》质量标准。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种子进行扦样送检,甲乙双方共同对每批种子扦样分别保存,以备种子复检和纯度鉴定,样品保存期为一个生产周期。若出现检测不合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理。种子质量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时间、地方、发货方式、运费负担

1、交货时间:2023年9月15日前交货;

2、交货地点与数量:秩堂镇*****包,高陇镇7500包;

3、发货方式:物流货运或其它方式送达相应的乡镇政府;

4、运输费用:乙方负责所有运输费用。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经田间种植表现正常,无异常反应,油菜收获后,乙方办理好相关支付手续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六、双方责任

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约定交货时间、地点交付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相关栽培技术资料;

2、因种子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和措施。

八、违约责任

1、如种子在大田种植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按种子法有关规定执行;

2、种子纯度发生纠纷,由所在省、市种子管理机构(机构或单位)对双方封存样进行田间种植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

十、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9月10日。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合同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5月30日。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

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3〕******

甲方: 茶陵县农业农

乙方: 谷城圣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名称: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包七)。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品种

规格

数 量(包)

单价(元/包)

金额(元)

华油杂50

250克/包

*****

19.3

******.00

金额(大写)

壹拾玖万叁仟元整

种子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纯度≥85%,净度≥98%,发芽率≥80%,水份≤9%)。

三、种子质量

种子质量严格执行国家GB4407.2-2008《农作物种子检查规程》质量标准。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种子进行扦样送检,甲乙双方共同对每批种子扦样分别保存,以备种子复检和纯度鉴定,样品保存期为一个生产周期。若出现检测不合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理。种子质量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四、交货时间、地方、发货方式、运费负担

1、交货时间:2023年9月15日前交货;

2、交货地点与数量:秩堂镇3000包,高陇镇2500包,腰潞镇4500包;

3、发货方式:物流货运或其它方式送达相应的乡镇政府;

4、运输费用:乙方负责所有运输费用。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经田间种植表现正常,无异常反应,油菜收获后,乙方办理好相关支付手续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六、双方责任

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约定交货时间、地点交付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相关栽培技术资料;

2、因种子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和措施。

八、违约责任

1、如种子在大田种植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按种子法有关规定执行;

2、种子纯度发生纠纷,由所在省、市种子管理机构(机构或单位)对双方封存样进行田间种植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

十、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9月10日。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合同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5月30日。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

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3〕******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茶陵县振农植保有限公司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名称: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包八)。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品种名称

包装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金额(元)

硼肥

200克/包

8800kg

20元/kg

44.88

25%咪鲜胺

1000ml/瓶

2200L

100元/L

磷酸二氢钾

1000克/包

1760kg

30元/kg

合计金额

肆万捌仟捌佰元整(¥448800.00元)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内发货,货物送至项目实施乡镇高陇、腰潞和秩堂,并承担一切运费。

四、乙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质量保证

1、乙方应随商品提供完整的产品使用说明和相应的技术资料,保证包装完整,并适于长途运输。

2、乙方必需保证商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供货时,须包装正规,有效成份标识明显、含量与成份一致。

3、若乙方提供的商品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一经抽检不合格或标识标注与产品实际不符,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终止合同。质量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

货到经验收包装、规格和数量等合格后乙方办理好相关支付手续后甲方一个月内付清货款。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

八、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9月10日。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合同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

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3〕******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茶陵县田野飞防植保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名称:茶陵县2023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和物化补贴采购(包九)。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名称

面积(亩)

单 价(元/亩)

金额(元)

备注

飞防作业(含助剂)

22000

12.8

281600.00

2023年稻油轮作项目区,其中高陇5500亩,秩堂12000亩,腰潞镇4500亩,共22000亩。

合计金额

贰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281600.00元)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1.飞防时间:计划2024年3月中旬完成,具体时间由甲方按病虫发生和测报情况确定;

2.作业地点:高陇、秩堂和严塘稻油水旱轮作试点项目区;

3.防治要求:以植保无人机进行防治作业,防治药剂按每亩用25%咪鲜胺100ml+磷酸二氢钾80克+飞防专用助剂10ml进行配兑,病虫防治处置率达到100%,防治效果90%以上。

、验收和结算方式:

1.验收方式:按项目验收方案,由乡镇村组织验收,防治面积以油菜耕种服务作业验收面积为基数,减除未防治的面积。

2.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面积*报价单价。

3.结算方式:飞防作业完成后,经项目乡镇村验收,完善手续后,甲方及时办理结算,并拨付到位。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提供25%咪鲜胺和磷酸二氢钾,按面积足量配送到项目实施乡镇。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配兑防治药剂,如实完成试点项目区飞防的面积,并保证质量,不得弄虚作假。甲方根据调查,确定防治时间,防治后并督促乡镇及时组织验收,核实作业面积和质量。

3.乙方要根据甲方提供的飞防地点和面积,提前和项目乡镇村进行沟通,科学作业,确保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任务,不得延误时间,不得对周边作物造成药害。在飞防服务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4.在飞防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须和甲方积极沟通,做好说明解释。飞防任务结束后,乙方要积极配合项目乡镇进行验收。

六、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茶陵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茶陵县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9月10日。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1-******** 电 话: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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