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齐云山生态整治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齐云山月华街景区旅游环境微提升项目、齐云山天街照明工程项目、休宁齐云山月华街电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休宁县齐云山生态整治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齐云山月华街景区旅游环境微提升项目、齐云山天街照明工程项目、休宁齐云山月华街电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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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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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领导
项目编号 | HJXGC2023G058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586******B-********-******-8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黄山市休宁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10-12 15:58:29 | 浏览次数 | 0 |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休宁县齐云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休宁县齐云山生态整治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齐云山月华街景区旅游环境微提升项目、齐云山天街照明工程项目、休宁齐云山月华街电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HJXGC2023G058)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00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黄山永宁营造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
地址 | 休宁县海阳镇横江路口 1-5 号 (联合体单位: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 239 号 )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青工南路(第三功能小区)(联合体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8号) | \ | ||
资料公示 | 黄山永宁营造工程有限公司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
投标报价 | \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范、行业规程的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规范、行业规程的合格标准 | \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设计业绩:温州路二期 (上合示范区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施工业绩:奕棋镇安置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项目
企业荣誉:澄浪桥及接线工程
设计负责人荣誉: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河大桥工程 | 设计业绩:安庆市双生谷起步区一期基础设施项目-光明路(龙泽路-大枫路)设计 施工业绩:藏马镇丁家皂户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企业荣誉:宜昌市东山四路(发展大道--柏临河路)市政工程 设计负责人荣誉:中环线浦东段(军工路越江隧道-高科中路)新建工程2标段
|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余晓辉 设计负责人:张鹏 |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邱兆庆 设计负责人:赵杉 | \ | |
相关证书名称: |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设计负责人: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资格 |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设计负责人: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资格 | \ | ||
证书编号: | 施工负责人: 皖234*****8980 设计负责人:S****** | 施工负责人:蒙215*****3168 设计负责人:********* | \ | ||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 汪暾 | 邱兆全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 ||||
招标人 | 名称 | 休宁县齐云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地址 | 黄山市休宁县齐云山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江先生?055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39号3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郑工 0559-*******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6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559-******* 联系人:郑工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0559-******* | |||||
备注:1、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招标人:休宁县齐云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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