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厂自购类包组二评标结果公示
江南厂自购类包组二评标结果公示
江南厂自购类包组二评标结果公示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江南厂自购类包组二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江南厂自购类包组二
2.招标编号:0722-237FJ748YPF
3.评标时间:2023年10月9日
4.中标候选人信息
包1 带缆桩:
第一中标候选人:泰兴市中远船舶机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芜湖晟毅船舶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包2 系泊卷车: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江南卢浦实业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泰兴市中远船舶机械有限公司
包3 巴拿马导览孔:
第一中标候选人:泰兴市中远船舶机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芜湖晟毅船舶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包4 XX轮机油封加热装置:
第一中标候选人:泰州市恒达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通市华盟船舶机械厂有限公司
包5 XX轮机燃油预热器:
第一中标候选人:泰州市恒达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通市华盟船舶机械厂有限公司
包6 XX轮机滑油冷却器(带温控阀):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通航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泰州市恒达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包7 齿轮箱滑油加热器:
第一中标候选人:泰州市恒达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通航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通市华盟船舶机械厂有限公司
包8 齿轮箱滑油舱加热单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通市华盟船舶机械厂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泰州市恒达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通航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包9 调距桨液压油舱加热单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通市华盟船舶机械厂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泰州市恒达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包10 XX轮机吊装导轨: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锡金波隔振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锡市申锡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常熟市海鑫船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包11 柴油机燃油回油冷却器: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利于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通海利源船舶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通市华盟船舶机械厂有限公司
包12 电站备用滑油舱加热单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通市华盟船舶机械厂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泰州市恒达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包14 蒸电两用热水柜: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通海利源船舶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江南卢浦实业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通市华盟船舶机械厂有限公司
包15 真空容器:
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锦润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东台市东方船舶装配有限公司
包18 轴系安装轴承: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申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东台船用配件有限公司
包19 轴系及XX轮机/齿轮箱隔舱密封装置: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锡金波隔振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锡市申锡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常熟市海鑫船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包20 XX轮机、柴油机排气甲板密封装置: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申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锡金波隔振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锡市申锡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包21 电磁灶: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波市奥迪斯丹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庆三维电器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迪洲船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包13 动力舱压缩空气供气模块(二次):
中标候选人:上海海陆丰船用阀门有限公司
包17 舵机控制室(二次):
中标候选人:无锡海核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5.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可以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方不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9.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10.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1.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三、恶意质疑投诉处理
对有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的投标人,应当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根据失信行为失信程度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并视情做出以下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
2.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将有关事项移交国家、军队有关部门处理。
四、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五、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76*****407
特此公示。
标签: 自购类包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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