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红椿乡红椿土地整理项目等13个工程项目施工

巫山县红椿乡红椿土地整理项目等13个工程项目施工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6日)


项 目 名 称

巫山县红椿乡红椿土地整理项目等13个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编号

060454

招标人

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136*****199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187*****921

巫山县红椿乡红椿土地整理项目等13个工程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拟中标人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万元)

3885.560016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投诉受理部门

巫山县发改委

联系

电话

***-********

巫山县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

***-********

招标人: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单位公章)2016年1月4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2016年1月4日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巫山县红椿乡红椿土地整理项目等13个工程项目已由渝国土整备【2014】45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巫山县红椿乡红椿土地整理项目等13个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红椿乡、笃坪乡、三溪乡、平河乡、抱龙镇、骡坪镇;

2.3建设内容:建设规模3258.7464hm2;降坡移动土方43991.476m3;干砌石坎11389.432m3; 新(维)建排水沟22653m;新修蓄水池109口;新(改)建生产路132621m;新(维)修泥结碎石3.0、3.5m田间道76430m;新(维)修田间道3.0m、3.5m砼路面12158m等其它建设内容。

2.4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设计的实施方案和设计图册的现状图、规划图、工程布局图、单体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必须符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规定。

3.3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1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于2015年12月13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提出疑问,疑问位置出错或疑问时间过期,招标人不再受理。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4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5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1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巫山县广东中路315号4楼地址:南岸区南坪开发路31号科尔国际大厦16-9

联 系 人:郝先生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6*****199电话:187*****921

传真:传真:023-85756033

2015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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