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运维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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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JCG-CS-202*****0001-1
采购人(全称):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圳永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运维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JCG-202*****0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浏阳经开区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运维项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万零柒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10-11 —— 2024-06-3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无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甲方支付该项目中标金额的40%,付款前开具6%增值税专票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在运维期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支付,付款前开具6%增值税专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深圳永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443*****3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1:质量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考核办法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见附件3: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乙双方根据违约情况,优先采取协商处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定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乙方承诺,在该项目中标服务期间,乙方定期对运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求乙方运营人员作业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为运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乙方工作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采购人均不负责任;仪器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发生任何损毁采购人均不负责;凡因各种原因在服务管理过程中,造成自身或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期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1.2.乙方承诺故障应急响应处理要求如下:

1)能及时诊断排除的故障,如管路堵塞、数据采集传输仪死机等,乙方承诺故障维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运营人员在24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排除现场问题。

2)对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仪器,乙方承诺提供备用整机的安装及备品备件和免费更换服务,备用仪器或关键部件(如光源、分析单元等)经调换后应根据国家有关服务规定对设施重新调试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对环保部门下达的异常情况处理单进行响应处理,乙方承诺异常情况响应率保证达到95%以上。

11.3.其他响应条款详见附件4:响应文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9号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25号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42层
法定代理人: 喻辉 法定代理人: 许大勇
委托代理人: 李建 委托代理人: 邓志安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附件列表
  1. 附件2:考核方案.doc
  2. 附件1:质量要求.docx
  3. 附件4:响应文件.pdf
  4. 附件3: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在线监测运维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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